近年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煤炭领域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MT)和煤矿安全标准(AQ)的制修订工作。按照国家和煤炭行业对标准化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制修订管理,着力提高标准质量,加快标准制修订进度,努力解决煤炭标准化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制约因素。煤炭行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标准质量,按计划完成制修订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同时,在煤炭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标准立项前调研论证工作不充分,少数标准起草人员业务素质偏低,标准草案编写不规范,文字表述不够准确。二是有些标准征求意见单位涵盖面没有达到文件要求,标准审查会议人员代表性不够,修改意见或建议过于笼统。三是标准报批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内容填写不全,审查会提出的问题解决不彻底,修改意见或建议落实的不够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煤炭标准质量,加快制修订进度,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促进煤炭标准化工作稳定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煤炭标准质量、加快制修订进度的重要意义
煤炭标准是我国煤炭有关法律法规的细化、补充和延深,是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行政执法的技术细则和判别依据,是确保煤炭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贸易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提高煤炭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有效途径。煤炭标准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直接关系到煤炭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直接关系到煤炭企业核心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技术与社会效益的提高。加快标准制修订进度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及时完成标准项目计划任务,确保标准质量,尽快发挥标准效能,加强标准贯彻执行力度的重要环节。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提高煤炭标准质量,加快制修订进度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煤炭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严谨的作风和更加规范的程序,进一步做好煤炭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严把立项起草关,从源头上确保标准质量和制修订进度。
煤炭行业各专业标委会及其分标委会为煤炭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具体组织煤炭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指导和督促起草单位按计划开展工作,要从严把好立项和起草关,从源头上确保标准质量和制修订进度。在标准立项过程中,要认真审查标准项目建议书,了解、掌握申报单位对标准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试验论证等准备工作以及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和主要技术内容,避免标准项目重复交叉等问题。在标准项目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各标委会及其分标委会要及时转发下达至各标准项目主要承担单位,要求成立标准起草组和组织编制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度表,确保标准项目起草人员、资金、任务和时间落实到位。
标准起草单位以及起草人是煤炭标准起草工作的承担者,在申请立项前,要做好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明确标准立项目的、意义和主要技术内容以及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在起草阶段,要根据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工作进度表,在深入分析研究和实验验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化工作指南》、《标准编写规则》、《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和《煤炭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细则》的要求起草标准。形成标准草案后,要以座谈会、研讨会、征求意见函和上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征求企业、消费者、科研院校、专家和有关行业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并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利益方的合理意见,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合理和标准文本的规范。
三、严把审查报批关,确保标准制修订质量。
煤炭行业各专业标委会及其分标委会负责对标准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并对审查内容负责。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煤炭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细则》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中关于煤炭标准技术审查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协调好煤炭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严把标准文本质量关,确保标准的规范、科学、准确、合理和协调一致。要严格执行煤炭标准审查程序,按照会议审查和函审要求,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对不同的意见和观点,要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并作为标准报批草案的附件。要采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妥善协调和处理各方关系,切实做到统筹兼顾,确保标准的技术要求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需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煤炭行业各专业标委会及其分标委会负责对起草单位报送的煤炭标准报批稿进行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标准报批稿的技术指标、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审查会议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是否落实和报批材料是否规范完整。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研究解决标准中的技术问题,对违反程序以及不符合、不协调和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应当退回报批单位处理。标准出版单位负责对标准文本进行编辑性审查。对存在的文本质量问题及时勘误和更正,涉及起草单位变更,技术内容调整等重要问题应停止编辑出版,并按程序返回,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负责处理。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受国家政府部门委托负责对煤炭行业报送国家标准报批稿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标准报批稿与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之间的协调一致性,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度。要建立和完善标准报批审核制度,确保国家标准报批稿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材料齐全。
四、加强煤炭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受政府部门委托,负责煤炭行业各专业标委会的管理,对煤炭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报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煤炭行业各专业标委会及其分标委会负责对标准起草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标准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和帮助起草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保证标准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要加强对标准项目制修订过程的监督管理,完善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在各工作环节有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造成标准技术内容和文本质量出现问题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加强标准制修订人员的培训工作
近年来,国家标准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都很重视标准化业务培训工作。煤炭行业各专业标委会及分技术委员会要继续做好秘书处工作人员、委员和标准起草人的业务培训。要把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制修订程序和标准编写规则等作为培训重点。参加标准起草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标准制修订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从源头把好标准的质量关,从业务上提高制修订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