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质监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报告等职能,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质监局成立了“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
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池州市质监局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质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事故、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同时指导各县局开展上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下设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两个分委会,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科负责同志分别兼任分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