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关于安庆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宜政办发[2009]4号)文件精神,安庆市质监局、安庆市发改委、安庆市工经委、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科技局五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安庆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奖励办法》。
《安庆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奖励办法》对全市在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的条件、奖励额度和申请、受理、审核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按照每项标准一次性给予0.5- 20万元的奖励;经批准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落户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通过AAA级或AAAA级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体系确认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万或5万元的奖励;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该《办法》的实施将会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市科研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的进程,实现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提升全市企业的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