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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改革创新 促进深圳外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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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是检验检疫部门完善检验监管制度、创新检验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服务企业、服务外贸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困扰检验检疫部门已久的检验监管与通关效率、业务量大与人员不足等矛盾,为检验检疫部门服务外贸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深圳检验检疫局积极贯彻,因地制宜,全力推进分类管理工作。

  一、实施新型分类管理符合外贸发展新形势

  实施分类管理是适应外贸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深圳毗邻香港,拥有海、陆、空各类型口岸17个,以及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各类特殊经济区域,对外贸易活动频繁,是全国外贸依存度最高的城市,出口贸易额已连续16年稳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2008年经深圳海港口岸进出境的集装箱为2000万标箱,占全国的35%,经深圳陆路口岸进出境的车辆为1500多万辆次,占全国的75%。传统的检验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进出口货物快进快出、大进大出的客观现实,检验监管与通关效率的矛盾十分突出,迫切需要改革完善检验监管模式来化解这一矛盾,实现科学有效监管与快速通关的和谐统一。

  实施分类管理是解决检力资源不足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外贸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一方面出口产品种类越来越多,检验项目越来越复杂,检测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遭受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不仅要“检得快”还要“检得好”,在这种情况下,业务量大与人员不足的矛盾以及检测需求量大与检测资源不足的矛盾成为制约检验检疫业务发展的重要问题。只有实施科学的分类管理,将有限的检力资源用到关键点上,才能真正起到检验监管工作“四两拨千斤”的关键作用。

  实施分类管理是提速减负、深化服务的客观要求。目前,深圳局监管的进出口企业4万多家,其中出口生产企业近两万家,如果不突出企业是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意识,简单的充当“厂检员”的角色,对产品检验大包大揽,不仅无法很好地履行检验监管的职责,而且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作,增加企业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仅从提速减负、深化服务的角度来说,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企业诚信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相关信息,从单纯的产品检验转变为对企业和产品实施检验监管。

  二、践行新型分类管理,构建检验监管新模式

  在国家质检总局酝酿对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几年中,深圳局始终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大胆实践,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将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级有机结合的二维分类管理,丰富和完善了分类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目标,可以有效解决深圳局面临的现实问题。在国家质检总局新型分类管理理念指导下,深圳局结合工作实际,以“全备案、风险分析、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跟踪监督”五项内容为抓手,对新型二维分类管理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以企业全备案为抓手,保证监管信息的全面性。按照新型分类管理对企业分类评定的要求,深圳局建立出口企业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将原有的纸质企业档案和质量手册的静态管理方式,改为动态备案管理,全面收集企业生产能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获证情况、原材料供应商和企业诚信等级等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料件、成品及退运、召回等产品信息,及时掌握企业信用情况、企业生产条件、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企业产品追溯能力以及产品质量信息等情况,以此为基础建立深圳地区出口企业分类数据库,并通过系统审核备案变更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同时通过对备案信息的统计分析,从整体上准确把握出口企业的质量管理现状和出口产品的质量特点,改变以往局限于微观管理的掣肘,增强了产品质量的宏观管理能力。

  以产品风险分析为抓手,确保检验监管的科学性。对产品进行风险分析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必然要求,按照新型分类管理对产品进行风险分级的要求,深圳局近几年来一直致力于开展进出口产品的风险分析,出台了《深圳地区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风险分析管理办法》,明确了风险分析工作的整体运行构架及对象、方法、程序等。通过使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评价方法,对产品特性风险、质量数据和敏感因子进行风险分析,现已将4000多个编码的进出口产品分别划分为高、中、低三类,明确了产品检验监管的重点,将有限的检验资源放在高风险产品的检验监管上。同时,积极开展实验室检测能力核定及检测项目动态调整。通过对各技术中心的检测能力资源进行核定,以及对进出口产品和检测项目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将检测项目分为重点检测项目和监控检测项目。重点检测项目为高风险项目或检测不合格率高的项目,加强检测与监控;监控检测项目为低风险项目,适当减少检测频率。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分支机构实际检测需求,对检测能力资源进行统筹分配,有效缓解检测资源不足的矛盾,实现检测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检测项目科学动态调整。

  以信用管理为抓手,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在国家质检总局新型分类管理思路的引导下,深圳局建立“守信便利,失信惩戒”机制,在企业分类评定时充分考虑企业遵纪守法、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情况,积极培养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树立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针对原来分类管理方式对于不同类别企业的管理措施差异不大,不同类别企业感觉管理区别不明显,参与分类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深圳局一方面变被动申请为主动评定,另一方面,对新型分类管理的检验监管方式进行实践,即对一、二类企业实行信用监管、验证监管等宽松的检验监管方式,减少产品在检验环节的停留,为这些企业创造便捷快速的通关环境,对三、四类企业实行严密监管、特别监管等检验监管方式,督促、协助企业尽快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现检验监管的智能化。2008年深圳局在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析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发并应用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智能分类管理系统”。该系统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把产品风险、企业分类进行有机结合,并与国家质检总局CIQ2000,以及深圳局开发的统计查询、出口企业网上备案管理等业务系统实现信息互享。当进出口产品数据在CIQ2000系统申报后,分类管理系统自动采集产品和企业信息,对产品风险进行自动评估,输出产品综合风险,减少人为判定产品风险的劳动量和随意性,并根据企业信息判别企业类别,依据分类管理规则自动输出管理措施,实时指导一线人员现场施检,解决一线人员“检多少”、“检什么”、“怎么检”的问题。系统还实现了手机移动查验功能,查验人员在货物现场就能通过手机查看操作指引,包括抽查批次、检验监管方式、查验项目等内容,并可现场录入查验结果,检务部门依据实时收到的现场查验结果进行放行,大大提高了通关放行速度。

  以“跟踪监督”为抓手,力促监管可持续改进。“跟踪监督”是保证监管过程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检验和校正监管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手段。深圳局多渠道、多手段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工作,把信息收集、情况调查、检验监管信息反馈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或监管漏洞,持续修正并调整检验监管的手段和重点,形成了动态、完整的出口产品检验监管链条。一是全面收集检验不合格信息、质量投诉信息、舆情信息等,进行分类、筛选、归纳、提炼后输入智能分类管理系统,自动调整监管手段;二是分析研究通报召回情况、返修数量、退货原因、维修记录等质量情况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调整监管手段;三是智能分类管理系统对产品质量持续稳定或趋于稳定的,自动采取相对宽松的监管措施,释放相应的检验监管资源。

  三、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分类管理工作

  分类管理办法发布后,深圳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成立了深圳局和分支机构两个层面的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工作小组,由“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是及时组织轻纺、机电、化矿处主要负责人和分支机构分管领导、业务专家共50多人,两次集中研讨,制定深圳局分类管理工作规范。

  三是迅速开展内部培训。在组织全局相关领导干部认真听取国家质检总局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召开深圳局贯彻落实分类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会议暨全局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将分片区对全体检验监管人员进行轮训。

  四是切实抓好对企业的宣传贯彻。拟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政策解读,并组织召开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座谈会,向地方政府通报分类管理制度,与企业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力争在8月底前深圳地区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报检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分类管理的政策宣传贯彻会,并能较好地掌握相关政策和要求。

  五是大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深圳局网站、《特区国检》开辟分类管理专栏,并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把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实施分类管理的意义、作用,及时向企业宣传。

  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证明,基于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级的新型分类管理既保证了检验监管的科学性,又提高了检验监管工作的效率,较好地解决了深圳局检验监管工作中的现实矛盾。深圳局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进检验监管模式的改革与完善,促进特区检验检疫事业和外贸出口的科学发展。

作者:刘胜利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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