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随着关税壁垒的逐渐削弱,各国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和生态环境,采取了一种新的贸易壁垒形式——“绿色壁垒”来限制别国的出口。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贸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受绿色壁垒限制的影响也愈加明显。本文肯定了绿色壁垒在环境保护、维护人类生命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提高这一方面的合理性,以及它客观存在的现实性;并结合我国实情,提出企业要走健康、绿色、高效率、技术型的产业发展之路,政府也应建立预警机制,狠抓环保和落实国际标准,双方联手,增强跨越绿色壁垒的能力,适应国际贸易的新局面。
在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各国利用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方式来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健康和环境的质量,不少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有害于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产品加以抵制,于是绿色壁垒应运而生。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贸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和发展机遇,但受绿色壁垒限制的影响也愈加明显。因此,研究我国出口如何在跨越绿色壁垒的同时更好的利用它,使经济和贸易尽快适应国际市场,成为我们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解读绿色壁垒
近年来,随着关税壁垒的逐渐削弱,各国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和生态环境,采取了一种新的贸易壁垒形式“绿色壁垒”来限制别国的出口。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贸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受绿色壁垒限制的影响也愈加明显。绿色壁垒又称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人类及动物和植物的健康或安全甚至生命、保护生态和环境为名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以阻止某些外国商品进口或在进口时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市场和环境的目的。它是继贸易技术壁垒之后的又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主要分为绿色标志制度、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反倾销、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这六大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隐蔽性、技术性和广泛性,正日益成为发达国家对付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绿色壁垒产生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最典型的案例是1991年美国限制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究其实质,绿色壁垒的形成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由于经济的发展而使全球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崇尚回归自然,追求健康的绿色消费。它是世界贸易发展的一个新动向,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性;另一方面,绿色壁垒又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发展。20世纪末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地位不断提高,在发达国家进口中所占比例逐年递增,由1990年的15%上升到2000年的25%。因此,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利用自己在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打着保护环境的旗号,构筑非关税壁垒,行贸易保护之实。
二、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的绿色壁垒现状及原因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短短两年多时间里,出口产品就遭受了多起以技术、安全为借口的贸易壁垒。国外绿色壁垒门槛提高最频繁的产业群主要集中在水产品、农产品、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等涉及人身安全卫生和环保的产品,有以下几个发展特点:
1、对产品的检测项目增加,检测范围扩大,并从抽检扩大到批检。例如欧盟对中国茶叶的农药残留量检测项目从20世纪80年代的6种扩大到目前的62种。日本对中国大米进口检验的理化指标从1993年的20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2002年2月日本对中国产活鳗及冷冻的鳗实施11项抗生素残留检测,包括一些从不用于鳗鱼的抗生素。4月24日,日本开始对中国产活鳗实行机场吊水48小时以上,逐批检查磺胺类药物残留。一些国家不仅对产品增加检测项目,而且扩大检测范围。例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规对纺织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包括纤维生产、棉花种植和处理、产品的加工及制造、消费者使用等都有明确的环保要求和规定。其中欧盟对进口纺织品规定禁用的108种染料中有104种是我国国内生产厂家正在使用的。
2、对产品的检验标准提高。欧盟对中国茶叶的检测,除项目增加外,还提高了检测标准,部分农药残留量检测标准比原标准提高了100倍以上。例如,三氯杀螨醇的残留量缩小到了原标准的二百分之一,氰戊菊酯的残留量缩小到了原标准的1%,欧盟还以长期用于茶叶害虫防治的化学农药毒性超标为由减少对我国茶叶进口。美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也提高对我国茶叶进口壁垒,使我国茶叶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大幅下挫,平均茶价比印度低40%,比斯里兰卡低60%。又如欧盟提出蜂蜜中氯霉素含量不能超过0.1个PPB,即十万吨蜂蜜中不能含有1克氯霉素。后在2002年干脆停止从我国进口蜂蜜。
3、增高了产品包装的门槛,即实行绿色包装。实行绿色包装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但如果规定的标准超过一定的限度,就可能成为贸易的障碍。绿色包装的主要措施是:其一,以立法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如禁止使用铅、汞、镉等对人体有害成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稻草、棉絮等作衬垫物以防止农作物病虫害传入。其二,建立存储返还制度。对一些已经采用但有可能对本国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包装,在进口口岸更换包装后将原包装返还。其三,制定强制包装材料再循环或再利用法律,根据材料再利用情况给予税收优惠或惩罚。近年来我国在货物包装材料和包装检疫上屡屡遭遇到一些国家的绿色壁垒。例如,1998年起,美国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必须有检验和检疫证书,证明已经过防腐、熏蒸处理,以防止病虫害带入美国。
三、我国跨越壁垒应该采取的对策
面对发达国家一系列绿色贸易壁垒,企业要与政府联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适应绿色壁垒,化“壁垒”为“通途”。事实上,如果我国的出口产品能够切实符合国际环保标准,也有利于企业扩大海外市场,增加出口创汇能力。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绿色产品的需求量会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上升而上升,并在未来世界市场上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尤其在发达国家拥有广阔的市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比以前更注重产品的环境要求。最新的调查表明,有77%的美国人表示,企业的绿色形象会影响他们的购买欲。在欧洲市场,40%的消费者喜欢购买绿色商品,贴有绿色标志的商品往往更受青睐,而82%的德国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会考虑环保问题。由此可见,绿色商品需求的扩大也给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契机。
1、企业应走健康、绿色、高效率、技术型的发展之路
(1)完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完善我国出口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为质量管理国际接轨打好基础,例如,在农产品出口方面,首先使产品符合HACCP标准,该标准对食源产品的微生物危害、化学危害、化学污染物、农兽药品残留、食品添加剂、杀虫剂、生长素、防腐剂、色素、清洁剂等等、物理性危害、包装、冷藏、运输等方面以及食品加工过程和步骤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对监测、记录、考评都建立了相应的标准,而且对食品原产地和加工厂的注册、认证和市场许可也都有规定。HACCP标准在欧盟等国的实施,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其次,要改良产品的包装,推广新型包装材料。一些国家对我国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设置了绿色壁垒,譬如对我国出口商品的木质包装要求进行防腐熏蒸处理,而这大大增加了中国企业的出口成本。但如果推广使用新型包装材料,既可以突破国外绿色壁垒,又可以降低成本。
(2)利用市场多元化和跨国经营策略绕过绿色壁垒。各国实施绿色壁垒,但标准存在着差异。即使实行绿色壁垒最严厉的美国、欧盟和日本三个经济实体也并不是所有产品的检验标准都是一致的。我国可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积极开拓检验标准相对较低的市场。例如,欧盟对我国绿茶检测标准较高,而日本则相对较低。实行市场多元化策略,还可以降低市场风险。如果遇到一国突然增高绿色壁垒,则我产品可以“东方不亮西方亮”。此外,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可以选择独资、合资、合作或收购等方式到进口国投资,一方面利用当地资源、技术及标准生产产品减少入市场障碍,绕过绿色壁垒,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加快我国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国家化的进程。
2、政府应扮演好市场引导者、服务者的角色,加强措施应对绿色壁垒
(1)建立反壁垒预警机制。我国外贸企业的经营主体大多为中小型的集体私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少、对于发达国家随时变化的各种贸易壁垒政策没有能力及时了解并采取有效的反壁垒措施。因此,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建立对国外技术壁垒的预警机制,以负责收集、跟踪国外的技术壁垒和绿色技术壁垒措施,建立国外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同时,认真研究绿色壁垒对出口产品的影响,及时了解国际上产品标准的制定及变化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相关企业通报,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扩大出口服务。2002年6月,欧盟理事会通过《关于禁止使用偶氮燃料指令(草案)》共同文件,令我国很多皮革生产企业相继出现产品出口受阻现象,但来自欧盟国家皮革制品的定单却像雪片似地飞到了浙江有“中国皮都”之誉的海宁市。2002年上半年,海宁市皮革工业实现出口1.2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其中出口欧美市场占70%以上。这是由于早在1994年,海宁市有关部门得知德国政府颁发的《德国消费品法案第二修正案》中,有禁止包括皮革品在内的使用含20种致癌芳香氨基团(AZO)的偶氮燃料染制的产品和销售信息后,就开始对各企业所用的燃料进行普查,并动员全市主要骨干生产企业寻求对策。之后又对皮革企业自荐的偶氮安全燃料进行检测,下大力将不含芳香氨基团的燃料推荐给皮革生产企业。以市场预警、政策预警和政企沟通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反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得海宁企业在应对此次“偶氮”壁垒时处事“从容”。
(2)加大资金投入,更新产品检验的技术装备。毋庸讳言,我国的产品检验、检疫手段目前还比较落后,有些在国外可以检疫出的问题,在国内依靠现有的技术装备是检验不出来的。由此可见,政府应加大投资,从发达国家引进一批先进的技术装备。这不仅能保证出口品的安全,避免造成退货损失,同时对进口入境产品的严格检验也是对本国人民卫生健康的负责。各种检测手段的提高,与国际社会的交涉,以及信息资源的及时获取,都需要专门人才。而政府对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一直是相当薄弱的,因此,如果想要在今后的国际贸易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联合各级政府,高校,企业和社会的力量,集中精力培养造就一批应对绿色壁垒的专门人才,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迫切的问题。
(3)政府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构。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是消除贸易认证带来的绿色壁垒的通行作法。例如,欧盟以外的认证机构可通过政府间、认证机构间相互承认合格评定的协议获得欧盟授予的“被指定机构”的资格,从而使自己的产品在国内获得认证后,即可顺利进入欧洲统一市场。因此,政府应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提高产品的声誉,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绿色壁垒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前面论述的贸易保护主义等多种原因外,也可能是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缺乏科学评估,甚至误解。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与进口国做好磋商工作,对消除双方贸易分歧是有益的。马来西亚是我国鸡肉出口的第五大市场。2002年2月,马来西亚兽医局以中国香港地区发生禽流感为由停止进口中国鸡肉。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向马方提供了相关技术资料,使马方客观评价我国禽流感状况。4月18日马方根据我方提供的资料,宣布恢复从中国进口鸡肉产品。
(4)政府要为企业申请与环境标准有关的认证工作创造条件。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ISO14000与绿色标志认证。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标准、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企业想要破除绿色贸易壁垒,进军海外绿色市场,就应该积极申请认证。政府应该帮助企业了解认证的益处,建立获取信息的渠道,引导企业申请认证,为其申请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于中小企业还可以在财政上予以一定扶持,比如由政府和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认证工作的咨询费用等。
绿色壁垒作为一种新兴的非关税壁垒,有着贸易保护的一面,但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绿色壁垒的产生,可以说是社会向生态文明转向的必然结果,最终有利于人类生存质量的提高,具有不容抹杀的进步性和合理性。因此,对于这个入世后的崭新挑战,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当正确认识,努力适应。同时,以此为契机,吸取教训,彻底改变过去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生产模式和低端低价、以量取胜的外贸增长方式,积极研究国际市场,认真分析国际外贸形势,逐步引进科学的经营理念和生产技术,严格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生产,加快产品升级更新,走上生态环境和经济增长的同步协调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