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核准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清宏鲍鱼养殖场、秀屿区南日海兴鲍鱼养殖场等9家南日鲍养殖企业使用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这是莆田市首批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9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依法接受监督。
南日鲍系莆田市首个地理标志产品,2008年南日鲍养殖产量达2亿粒,年创产值约10亿元。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启用,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和保护工作,确保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