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车主在夜间驾车时会遇到这些问题:总觉得车灯亮度不够、灯光距离太近范围太小、转弯道路路况无法辨明、会车时远光刺眼等,如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
近日,国家标准委连同多家汽车研究机构、汽车企业共同起草了《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国家标准意见征集稿(以下简称《标准》)。征集时间为2009年7月17日至8月20日,采取网上下载意见征集表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待意见征集完毕后会根据反馈信息会同专家进行修改,然后择期发布。
参考欧洲标准进行制定
记者采访了《标准》起草单位之一——上海小糸车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开发部配光科科长钱群鹿。钱先生介绍说:“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AFS)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便开始研制,该系统与普通的远光灯、近光灯不同,它不仅是这些不同功能的组合,同时也使这些功能扩展,更能适合不同路面的照明和安全要求。”
据了解,此次我国制定的《标准》是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R123-00系《关于批准装有汽车自适应前照明系统的统一规定》,适用于载客类、载货类机动车。钱先生就我国制定《标准》的目的解释到:“考虑到AFS系统的国际法规已经制定完成,国内制定标准时与国际接轨,可以有效地促进国内对AFS系统的研发并推动国内同类产业的发展。”
汽车大灯可智能应对路况
究竟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是什么?到底有什么作用?钱先生向记者一一解答:“汽车用自适应照明系统是一种能够实现恶劣天气照明、弯道随动转向、车身纵倾调光、故障诊断等四大主要功能的汽车自适应照明方案。AFS系统利用可变的光学系统、电子控制、随动系统技术,可根据道路和天气状况,自动地改变前车灯的光形,把有限的光投向更需要照明的地方,大幅度地提高夜间行驶的安全性。”《标准》将自适应系统分为四种模式:即基准模式、高速公路模式、雨天模式、城镇模式,在每一种模式中都对应了一种弯道模式。例如,在高速公路模式下,由于需要光线距离远,因此自适应系统会根据需求调整光线角度,提高视线距离,增强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预判力;而雨天模式下,光线角度会自动调节,避免雨雪对光线的反射影响视线;城镇模式里,交通环境较复杂,驾驶员在夜间需要更宽阔的视野来判断路况,因此车灯会向两侧进行倾斜,增大光线照射面积,为驾驶员提供更准确的路面信息。当所有模式均关闭时,则会启动基准模式,但在每一种模式下又独立设定了一种“弯道模式”,提高在每种模式下的转弯照明需求。
据悉,目前国内配备该类系统的汽车产品有奥迪A8、雷克萨斯LS460L、新君威2.0T、奔驰S400等,但都局限在各自的技术范畴内,且提供的自适应照明系统功能也有差异,《标准》的出台或将结束汽车厂商在自适应照明系统方面各自为政的局面。
当夜间会车时,如果开着远光灯会令驾驶员产生炫目感,严重威胁驾驶安全。西安市交警支队事故科金辉警官介绍:“虽然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汽车在何种情况下允许或不允许使用远光,但由于远光炫目造成的交通事故却屡见不鲜。如果在城市道路中,公共照明系统健全的前提下,遇到开启远光灯的车辆,交警部门是可以对其进行教育或处罚的。”
此外,在关于汽车照明系统的法律法规方面,金辉强调:“目前许多车主私自给汽车加装增强性照明系统,例如氙气大灯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许多此类产品的技术规格已经超出国家标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那些私自改装照明系统的汽车,将不会通过汽车年审检测。”不过,金辉同时指出:“那些原厂配备的增强性照明系统是经过国家检测机关认证的,因此不属于违法范围。”
最后,金辉提醒驾驶员朋友,驾车时除遵守道路安全法规以外,还需要讲“车德”,建议车主在会车时尽量关闭远光灯,避免给对方或自己造成安全隐患,共建安全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