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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车用汽油执行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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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牟平质监分局承接了相关部门委托检验的车用汽油产品,部分产品被判为不合格,引起加油站的质疑。质监专家指出,检验技术标准的依据不同,导致了检验结论的不同。

  据质监部门专业人士介绍,车用汽油(又称车用无铅汽油)执行的现行国家标准是GB17930-2006,其中一项主要指标限制了铅的含量。随着一些城市固定污染源的搬迁,在一些大城市,汽车尾气等移动污染源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为了加强环保,山东车用汽油执行的标准是DB37/380-2005,在山东省区域内属于地方强制性标准,它是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添加清净剂的指标内容。标准中规定山东省境内加油站对外出售的汽油必须添加清净剂,它的功能是有效清除车内积碳,是一种既节油又能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环保节能产品。


  另据了解,我国为了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控制,自2000年淘汰含铅汽油后,又开始了车用燃油低硫化的进程。据有关媒体报道,在今年年底前,新修订的《车用无铅汽油》标准将会发布。根据最新的标准,现在使用的含硫量为500ppm的汽油将全部退出市场。

作者:李业国 杨建波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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