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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采取措施保全运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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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质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确保十一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泰质监字[2009]49号),紧紧围绕“确保十一运会期间食品生产安全”这一工作中心,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十一运期间全市食品生产不出任何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调查,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从现在开始,组织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的食品企业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对产品销往全省十一运赛区的定点食品生产企业,特别产品销往泰安赛区定点餐饮单位(御座宾馆、神憩宾馆、虹桥宾馆、富豪大酒店、华侨大厦、泰山饭店、龙海国际大酒店、劳动大厦、泰山学院食堂、农大南校区食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底子。对这些企业,从原材料采购验证、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加帖QS标志等实现全过程监管。要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对生产条件差、产品质量无法持续保证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生产。同时,与各有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进一步明确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食品企业监管。以加强对企业学习宣贯《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全面开展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全面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标签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食品安全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以区域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局对各自确定的食品加工整治区域,全面、认真分析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制定整治方案,有针对性、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切实消除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按照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质监字[2009]17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认真查摆在市场准入、日常监管、执法监督、检验能力、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高食品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的各项工作,确保整顿工作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食品,确保重点食品不出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局按照区域监管对企业分级、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日常巡查的情况,对经常出问题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确保不再出现问题。对乳制品、肉制品等动物源性食品,以及饮料、酒类等高风险食品,小麦粉、植物油、调味品等餐饮单位必备食品,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必备条件,确保以上食品的质量安全。

  五是加强添加剂监管,确保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不出问题。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加工企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一承诺两台帐”制度。要通过多种途径,认真分析查找食品生产加工中添加剂使用的“潜规则”,全面进行整治。同时,按照国家局《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9]147号)要求,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监管工作。

  六是加强小作坊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全面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管理制度。

  七是严格执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从现在起,到十一运结束,组织稽查执法人员、区域监管人员,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制假售假、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十一运期间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泰安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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