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最近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有关规定,强化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05-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列入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将有效推动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
一、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规范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与使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标准化管理覆盖率80%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100%。
二、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与管理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年增长40%以上,获得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产品数年增长30%以上。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95%以上;畜产品瘦肉精不得检出,主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90%以上;饲料抽检合格率90%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95%;省辖市建立1个农副产品绿色批发或零售市场。
三、进一步推进小麦粉、肉制品等15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市、县基本实现15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上市;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具备必备条件的生产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
四、大、中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95%以上;95%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投诉站点。
五、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地区大、中型餐饮业,大、中专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95%以上。
六、生猪定点屠宰率90%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严禁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七、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顿,加大对非法生产食品小作坊的打击力度,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的小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八、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九、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乡镇(街道)要有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行政村(社区)设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0%以上的乡镇建立食品供应网络。
十、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抓好粮食、肉类、儿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到茶叶、蔬菜、水产品等行业;各市基本建立市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