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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兰溪办出口企业实行“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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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国内外质量安全事件警示了严密监管质量安全的重要程度。一年多以来,金华检验检疫局兰溪办事处未收到过国外通报和退货,这全得益于“全备案”所构筑的质量安全大堤。

  出口企业“全备案”是指出口企业或出口货物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同时也要将企业的出口产品情况进行备案。通过对出口企业实行“全备案”,将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商品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全面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出口企业备案信息是指要求企业将新产品,更改生产工艺等情况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重点检查是否涉及人生安全卫生项目,确保新产品质量安全。另外,还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商品技术标准,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商品检验检疫标准及规定(包括国内、国外)、商品检验监管情况、疫情检出情况、重大检验检疫质量事故方面的材料、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声像材料、电子文件。

  金华局兰溪办通过地方媒体向当地政府、出口企业加大“全备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出口企业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备案。

  该办事处明确职责,由办公室检务设专窗分管非法检产品备案工作,法检产品由检验检疫人员负责,辖区各行业相关企业逐块有计划地进行全面备案。以外贸和税务为重点协作单位,在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自营进出口业务备案时,对相关出口企业提出检验检疫机构备案要求。该办事处要求出口货物发货人及货物生产单位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报检;所有产地证申报企业以及申报的货物生产企业,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产地证业务。同时,该办事处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同时简化备案手续,实行网上备案、上门备案等便利措施,提高备案效率。

  兰溪办事处为把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做深做细,对出口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全备案,促进了检企沟通。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市场之际,都会及时得到检验检疫人员的悉心指导,以确保出口产品顺利通关。

  据了解,“全备案”工作使大批出口企业受益。2009年初,法检产品调整时,兰溪办事处根据“全备案”收集的企业信息,给予20多家针织内衣、婴幼儿服装生产企业分门别类指导,有效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此外,在该办事处的帮助下,辖区蓄电池产品顺利出口欧盟。2008年,辖区内蓄电池共出口527批,货值4653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0%和192%。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全备案”工作的优势显现,极大地提高了出口企业诚信经营的主观意识,加强了检企之间的沟通,增强了检验检疫部门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从而构筑了质量安全大堤。

作者:蒋连娣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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