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我国数字电视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已提上日程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数字电视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主任张素兵日前透露,经过企业和专家的集体讨论,数字电视国家标准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显示性能方面的修订工作已提上日程。

  张素兵表示,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显示性能方面较2006年的标准作了两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对平板电视的可视角度进行调整,考虑到现有平板电视产 品可视角度较高,在实际观看过程中可适当降低,企业和专家讨论的结果是,液晶电视可视角度从110度调整到100度,等离子电视的可视角度从140度调整 到130度;二是在平板电视拖尾时间从原来的20毫秒调整至16毫秒。

  据悉,数字电视分有线、地面和卫星3种接收方式,其中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产品分显像管电视、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3种显示方式,当初针对各种产品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了显示指标要求。

  业内人士指出,平板电视经过3年的普及,在2006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中,关于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可视角度的限制偏高,从消费者观看习惯来讲,未 必需要那么高的可视角度,平板电视制造商动辄170度以上的可视角度实际应用的并不多;而对拖尾时间的限定针对的是液晶电视,与早期16毫秒、18毫秒的 响应时间相比,近年发布的液晶电视响应时间几乎全在10毫秒范围内。

  拖尾时间又称响应时间,是液晶电视各像素点对输入信号反应的速度,即像素由暗转亮或由亮转暗所需要的时间,响应时间越短使用者在看动态画面时越不会有尾影拖拽的感觉。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