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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安:落实科学发展 强化“四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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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我们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检验检疫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发展和服务企业作出贡献。

  目前,检验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不断完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和机制的建设,实现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管,尤其是突出“四个转变”。

  一是强化检验监管并重作用的转变。检验是企业产品合格保证的手段,监管是对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的过程。改变重检轻监,以检代管的落后工作方式,逐步完善以检、管并重,以管为主,将检验寓于监管之中,真正实现从“检验产品”到“监管企业”的转变,把检验结果作为验证监管有效性和改进监管措施的重要手段,进而强化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的监管,建立健全检验与监管并重的监管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从管理型监管向服务型监管工作的转变。当前检验检疫要立足于打造服务型监管目标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客观要求,把工作重心向服务型监管倾斜,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力度,继续落实好已经制定帮扶措施,切实为企业提供贸易便利措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以优质的服务树立检验检疫的良好形象。

  三是突出分类管理监管工作作用的转变。分类管理是基于产品风险、企业诚信和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相结合的一种监管制度,通过突出分类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凸显分类管理工作的成效。在实施分类管理工作中,要根据企业和产品的特点制定监管计划,确定监管周期,明确监管方式,制定监管措施,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有效监管。

  四是强化从重微观监管向宏观微观并重的转变。要切实纠正以往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微观、轻宏观、宏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把监管的着眼点从以往重细节扩展到整个工作的全过程,从企业扩展到整个行业,从检验检疫职能决策扩展到政府实现经济决策,提高检验检疫工作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做到宏观监管中体现微观监管,以微观监管促进宏观监管,真正实现以宏观监管为主流。

作者:刘希安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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