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四大体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市政府继续与15个区、县(市)政府(管委会),8个市级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区、县(市)政府也与乡镇(街道)及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政府综合考核目标;与工商、卫生部门就销售仿冒食品、保健食品行为的查处分工形成会议纪要;与113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4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订药品规范经营承诺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在完成全市三批362家食品企业的信用创建基础上,对信用优秀单位实行跟踪监督、动态评价,探索推动行业协会开展创建,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报2008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信用评定情况,加大对信用评级较差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继续推进药品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督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评估、风险分析工作,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信用评定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发布机制,编印2008年度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召开年度及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管信息。
三是建立完善检测评价体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2009年杭州市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测评价方案》,对4000批次食品检测任务作出详细规定。每周发布市区蔬菜检测情况,总合格率为95.7%;每季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情况,总合格率分别为76.5%、90.3%,将不合格产品以通报函的方式告知有关部门采取监管措施。试行药品不良反应预警平台操作系统,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分析,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2302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05份,其中新的严重的548份,形成分析报告3份,发布预警信息68条。
四是建立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树立视职能部门信息发布即为命令下达的理念,落实专人关注职能部门、媒体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开展培训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短信沟通平台,推行药品快速检验方法,提高快检车使用的效率和频次,食品药品检验范围扩充至374项。上半年共有效应对注射用泮托拉唑钠、香丹注射液等突发事件6起,均在第一时间做到人员、措施、信息发布三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