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旅游购物街区和商店有了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记者从山东省质监局获悉,山东省地方标准《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质量评定》、《旅游购物商店等级划分与评定》今天实施。这两个标准首次对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和购物商店提出规范性要求。

  《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质量评定》标准规范了旅游休闲购物街区的基础设施、环境特色、服务设施、诚信经营、服务、管理、卫生、安全。标准提出商业街长度在100米以上,临街商业网点密度为70%以上,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交通设施完善,500米范围内设有公交站点,有公交车直接通达;停车场地配置合理,游客停车方便,设置与营业场所面积和游客流量相适应的厕所,设有无障碍通道、低位收款台等要求;销售当地特色产品的店铺不少于30%等所有商品和有偿服务应明码标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售后服务等。旅游休闲购物街区标准评审得分在600分以上,才具有申报“山东旅游休闲购物街区”的资格。《旅游购物商店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规范了旅游购物商店的位置、购物环境、安全、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要求及服务质量,并对旅游购物场所划分了金牌、银牌、铜牌等级。旅游购物商店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品须明码标价;旅游商品品种、规格丰富多样;旅游商品陈列合理,购物线路安排合理;所售旅游商品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旅游商品具有收藏、纪念、欣赏、馈赠意义和实用价值;旅游商品包装有文化特色,采用环保材质,并方便游客携带和运输。

作者:甄真 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