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质监局获悉,山东省地方标准《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质量评定》、《旅游购物商店等级划分与评定》今天实施。这两个标准首次对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和购物商店提出规范性要求。
《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质量评定》标准规范了旅游休闲购物街区的基础设施、环境特色、服务设施、诚信经营、服务、管理、卫生、安全。标准提出商业街长度在100米以上,临街商业网点密度为70%以上,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交通设施完善,500米范围内设有公交站点,有公交车直接通达;停车场地配置合理,游客停车方便,设置与营业场所面积和游客流量相适应的厕所,设有无障碍通道、低位收款台等要求;销售当地特色产品的店铺不少于30%等所有商品和有偿服务应明码标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售后服务等。旅游休闲购物街区标准评审得分在600分以上,才具有申报“山东旅游休闲购物街区”的资格。《旅游购物商店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规范了旅游购物商店的位置、购物环境、安全、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要求及服务质量,并对旅游购物场所划分了金牌、银牌、铜牌等级。旅游购物商店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品须明码标价;旅游商品品种、规格丰富多样;旅游商品陈列合理,购物线路安排合理;所售旅游商品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旅游商品具有收藏、纪念、欣赏、馈赠意义和实用价值;旅游商品包装有文化特色,采用环保材质,并方便游客携带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