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已于2009年3月3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将于2009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定于2009年7月9日~10日召开《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宣贯会,参会代表为各地主管部门代表3人。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7月9日~10日,8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天津市鑫茂天财酒店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电话:022-23080818
三、会务联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陈云玉 电话:022-83713817,13902088162
四、会议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请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做好宣贯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九年六月
附件:参加《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宣贯会代表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