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安市质监局安全监察人员在对某物业管理处管理的高层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时发现,资质许可为C级的某电梯维保单位在对额定速度为2m/s的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且现场维护保养人员仅1人。 据进一步调查核实,在验收合格长达半年之久,该维保单位未将电梯随机资料、安装资料、使用证及检验合格标志移交使用单位。永安市质监局立即责令此电梯维保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单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