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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标准《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报批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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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 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内容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技术要求的实施

前 言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制浆造纸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 制订本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本技术要求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而制订,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技术要求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五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类。考虑到制浆造纸行业的特点,本技术要求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四类,即资源利用指标、特征工艺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陈文明、于秀玲、刘忠、薛萍。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自2002年xx月xx日起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要求按照清洁生产的原理, 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出发, 针对制浆造纸生产过程的原材料选用、资源利用、污染物产生、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最终处置提出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如下三种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

a. 漂白烧碱法麦草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
b. 本色硫酸盐木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
c. 漂白硫酸盐木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引用标准

暂无引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碱回收率

碱回收率是指经碱回收系统所回收的碱量(不包括由于芒硝还原所得的碱)占本期蒸煮所用总碱量(包括外来补充的新鲜碱)的百分比。

3.3 AOX

AOX指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3.4 绝干纤维原料、绝干浆

绝干纤维原料指含水率为0%的麦草或木材。

绝干浆指含水率为0%的纸浆。

3.5 风干浆

风干浆指含水率为10%的浆。

3.6 取水量

取水量指生产过程耗用的新鲜水量,不含重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水量。

4 技术要求内容

4.1 指标分级

本技术要求共给出了反映制浆造纸行业三种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 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 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 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各级指标的具体数值分别见表1、表2和表3所示。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5.1本技术要求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5.2 若生产为间歇性生产,应至少选取三个以上生产周期进行数据分析。

5.3 若生产为连续性生产,每个采样点应至少选取三组以上样品进行数据分析。

5.4 取水量数据可按日均值统计。

5.5 废水量若无准确监测,可用取水量替代。

5.6 污染物产生指标系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应分别在监测各个车间或装置的排水后进行累计,并和总集水口的数据进行对比,两者相差不能超过10%。

表1 漂白烧碱法麦草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清洁生产技术指标(略)
表2 本色硫酸盐木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 生产工艺过程清洁生产技术指标(略)
表3 漂白硫酸盐木浆产品(含作为中间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清洁生产技术指标(略)

5.7 碱回收率是反映碱法制浆生产工艺过程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包括碱回收系统生产技术及其管理水平)的主要技术指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RA=100-(a0+b + (A-B))×100%/(A11+b±aK)
a0=a(1-W)ΦP×0.437
A11=ANKN
KN=(1-S)(1-RK)/RK

式中,RA——碱回收率,%;

a0——补充芒硝的产碱量,kg;
a——芒硝补充量,kg;
W——芒硝水分,%;
Φ——芒硝的纯度,%;
P——芒硝的还原率,%;
0.437——由芒硝转化为氧化钠的系数;
b——外来补充的新鲜碱,kg;
A——统计开始时系统结存碱量,kg;
B——统计结束时系统结存碱量,kg;
A11——回收碱量,kg;
AN——回收活性碱量,kg;
KN——转换系数;
S——硫化度,%;
RK——苛化度,%;
aK——白液结存碱量,kg。

6 技术要求的实施

本技术要求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作者:佚名 来源:中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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