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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河口质监分局:三赴德州市 历时六个月 挽回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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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19日,德州市德城区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的经理王建功来到山东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口区分局打假举报投诉中心向工作人员诉苦:位于河口区的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为德州市德城区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专供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塑料异型材,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很多消费者向其退货并要求索赔。王建功表示:其经营的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是刚刚起步,80%的投入是向亲戚朋友及银行借的款,本来资金周转就很困难,出现了这一问题,如果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自己的塑钢型材销售中心将不得不关门大吉。

  听了王建功的诉说,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一面进行安慰,一面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

  河口质监分局立即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从王建功介绍的情况看,还不能对案件进行定性,需要对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异型材进行进一步的质量鉴定。一方面派人与王建功一道回德州对其销售的由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异型材的剩余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另一方面,到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与销售给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的同批次的塑料异型材进行抽样检验;待检验结果出来以后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两路人员同时出发,严格按照抽样检验的程序进行了抽样,并将抽样产品送往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天后,检验结果出来了:所检产品角强度、尺寸等三个指标不合格,与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王建功的说法基本一致。

  而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则提出了异议:抽样的时候是在冬季,温度很低,在用焊机焊角的时候,强度就不会像夏天那样强,并要求在恒温25摄氏度的情况下重新做焊角、重新检验。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河口质监分局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陪同下,按照规定的温度条件重新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和第一次相同,事实面前,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才回到谈判桌上,答应对德州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进行赔偿。

  作为产品质量的主管部门,河口质监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第三次前往德州,对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的损失情况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提出的赔偿10万元、退回20万元不合格产品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从评估小组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由于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专供给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的塑料异型材是不合格产品,按照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对客户的承诺——假一赔十,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将按十倍进行赔偿,博达塑钢型材销售中心为了维护良好的声誉已经对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赔付,而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负面影响在内)还远远不止这些。

  由于对赔偿数额的相关情况河口质监分局的工作人员做足了功课,新大地建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心服口服,如数进行了相关赔偿,并拉回了所剩20吨产品。

  6月7日,历经六个月,事情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当赔偿款拿到手的那一刻,年近60岁的王建功老泪纵横,他拉着河口区质监分局局长宋志龙的手,哽咽的半天没说上一句话来。

作者:许永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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