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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陈醋专用标志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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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西老陈醋专用标志正式启用,山西省首批9家老陈醋生产企业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畴。有关部门表示,此次专用标志的使用,将促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山西老陈醋的标准组织生产,未经核准的企业不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山西省质监局从2002年就着手山西老陈醋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前期工作。2004年,山西老陈醋被列入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后更名为地理标志产品)。2007年,山西省制定并发布了山西省地方标准《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细则》,截至目前,山西老陈醋已基本形成一套完整的保护制度。

  据了解,山西老陈醋选料考究,必须使用产地为太原盆地、忻定盆地的优质高粱;用料严谨,大曲用量必须达到40%以上;工艺复杂,必须经过蒸、酵、熏、淋、晒数道工艺程序;生产周期长,陈酿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作者:罗兵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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