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实行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创建了以查、打、管、扶、建“五字工作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模式。
查——全面清查、全部掌控
以辖区责任制为单位,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准确掌握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状况、监督抽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并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做到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全覆盖。
检查食品企业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巡查中搜集整理出相关信息,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监管措施。让相关责任人做到“八知”,即:知生产规模、知生产条件、知人员素质、知执行标准、知原料来源、知产品流向、知食品添加剂使用、知检验能力。
打——违法必究、彻底摧毁
严厉打击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充分行使《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的特别规定》赋予的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监管职权,坚决查扣处置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生产的工具、设备等。
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坚决铲除制售假冒伪劣的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对那些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有证有照企业,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证照。让制假者得不偿失,让违法者受到制裁,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
管——依法施政、管住管好
对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全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制度。对属于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而且列入生产许可范围的,必须获证后才能生产和销售。严格按照对食品生产分类的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原料进厂及销售台帐。通过动态网络化管理手段,做到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措施。推行企业开业、歇业报告、企业回收食品登记销毁报告等制度。强化对企业原材料进货关的索证索票、进货记录和进货检验及年审材料审查,对变更、期满换证的企业、新获证企业进行监管和跟踪回访。加大无证查处力度,落实食品召回制度,强化出厂检验能力。对小作坊履行限制区域销售等质量承诺情况的日常监管。
扶——真诚帮助、延伸服务
帮扶并举。帮助企业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及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内部和外部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全力推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以召开专题培训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开展产品推介。深入企业走访调查,提高企业对“食品安全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的认识,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感。同时,利用名牌、地理标志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扶持宣传一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信誉度好、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大的名优企业。
建——建章立制、完善监督
建立“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许可证审查、监督抽查、日常监督、信息互通机制,提高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水平。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对重点产品质量建立有效的监控网络。建立健全质量问题快速反应、质量安全预警、生产者质量自律机制。树立一批食品生产安全典型,让消费者参观名优食品企业的生产全过程,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完善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
与此同时,加大督促引导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企业的取证工作力度。强化证后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的各项证后监管措施。积极推进食品获证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工作。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实施注销及落实食品召回制度,强化出厂检验能力,分行业组织企业检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企业检验人员素质,加强企业自行检验能力。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专项治理。突出重点,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较集中的地方为监管重点区域;对以往监管中曾经出现过问题的企业,以及非连续生产委托加工、分装企业为重点监管目标;以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企业为监管重点。
目前,仅邹平县就有76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并且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部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签订了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使其明白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或个人,对食品安全负有的主体责任,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必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