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检验检疫部门查处了一起进境木质包装未申报案件,该案所涉货物为非法检货物。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该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对于法检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企业自主申报意识较强。然而,对于非法检货物的包装物问题,许多企业普遍缺乏重视、疏于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往往主观臆断货物为非木质包装而不予申报;或明知货物有可能为木质包装,但基于侥幸心理未予申报企图蒙混过关,以致近年来进境非法检货物木质包装未申报情况时有发生。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思想上要重视,全面了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沟通,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