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马鞍山市三项有关河蟹养殖的市级地方标准升级为安徽省地方标准。
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省质监局、农委、渔业局、安徽农业大学的有关专家对这三项标准逐章逐条进行了严格审定。专家组一致认为:三项操作规程科学合理,符合安徽省行业发展现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尤其是河沟、生态养殖标准,填补了安徽省原先仅有大湖泊养蟹技术标准的空白,蟹种培育标准也是对2001年省地方标准的一次全新修订,删除了原标准中70%不适应现有蟹种培育的条款。
去年以来,马鞍山市质监局联合农业部门将多年来的“当涂模式”养蟹经验提炼出从蟹种培育、中间养殖、水质调整、饲料安全、病害防治、成蟹捕捞、成蟹暂养等,涵盖整个河蟹养殖全过程十项标准,形成了反映马鞍山市水产实践技术的河蟹标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将《一龄蟹种培育技术规范》、《河蟹河沟生态养殖技术操作规程》、《河蟹池塘生态养殖操作规程》三项标准提请申报安徽省地方标准。
此次地方标准的升级,将大大提升马鞍山市河蟹养殖技术,并进一步完善安徽省河蟹养殖技术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