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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局与引航部门建立联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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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6月1日,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领导与深圳交通局领导就深圳港引航员疫情防护等问题进行了紧急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入境船舶的引航工作是一项特殊职业。引航员既不是出入境旅客,又不是入境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引航员可以在完成检疫前上下入境船舶,引领过程长时间与船员接触,存有疫情传入的风险。对此,深圳检验检疫局党组根据深圳港实际情况,研究专门措施,对国际入境船舶引领过程中存在的疫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堵塞漏洞,避免引航员受感染,降低疫情通过引航员传入的风险。

  经磋商,双方达成了四方面的共识:一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深圳检验检疫局及时将国内外最新的疫情信息,以及入境船舶疫情情况通知深圳港引航站;二是深圳检验检疫局针对深圳港引航工作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明确的、操作性强的疫情防护指引,在防护方面给予引航员技术指导;三是深圳检验检疫局派出检疫专家,对深圳港东西两部的引航员集中进行培训,传授防范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增强引航员的自我防范意识,掌握自我防范的方法;四是引航部门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深圳港入境船舶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作者:夏飞平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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