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情况下,广东作为我国外贸和加工贸易第一大省,首当其冲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广东检验检疫局急政府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按照早起步、早谋划、早落实、早见效的“四早”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所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9年2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左三)考察广东检验检疫局
为切实落实广东检验检疫局党组“四早”工作思路,广东局做到了“四个坚定不移”:第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了有关促进“双转移”、帮扶企业应对危机、服务扩大内需等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努力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第二,坚定不移地组织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积极引导外经贸企业着力提高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努力促进扩大出口。第三,坚定不移地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信心。第四,坚定不移地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合作。广东局按照《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系统合作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2007年6月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会议所确定的《合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与泛珠区域9省区11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与港澳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务实推进泛珠合作。
2009年4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左二)考察广东局技术中心。
2009年5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左一)考察广东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七个对接融入泛珠合作
一是对接出入境口岸疾病防控合作。按照《南方八省十一局热带病区域联防工作方案》要求,由广东局牵头的南方热带病卫生检疫联防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多次在口岸截获输入性病例并及时上报总局和相互通报,有效降低了热带病疫情输入我国造成疾病传播的风险。2008年,广东局技术中心卫检实验室正式成为中国检科院卫生检疫研究所广东热带病研究室,并与泛珠区域相关直属局联合开展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研究和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成的科研课题中有两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是对接区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与深圳检验检疫局、珠海检验检疫局就签订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方案进行了深入磋商交流,拟定了合作方案。与深圳局密切合作,有效保证了供港奥运食品的质量安全。广东局下属东莞检验检疫局与广西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签订了供港蔬菜检验检疫监管合作备忘录。牵头组织深圳局、珠海局开展了应对香港食品中农药残留新标准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工作。与湖南检验检疫局紧密合作,指导汕尾检验检疫局与湖南局动检处签署了《关于建立湖南局注册场活猪原料供汕尾加工出口监管沟通协作机制备忘录》,推进了两局在原料和出口加工原料猪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有益探索。
三是对接区域动植物检疫监管合作。牵头制定了《出口食用动物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合作实施方案》、《外来有害生物信息通报、风险评估/预警、快速反应合作实施方案》和《种子、苗木入境检疫和后续检疫合作方案》等3个合作项目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区域动植物检疫监管合作。与云南局认真落实了双方签署的《关于确保云南花卉种苗安全及时进口的合作备忘录》,逐步实现了从广东局入境运往云南局辖区种植的花卉种苗全过程监管。与开展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备案工作的8个直属局加强沟通,相关局均在网上公布了备案企业名单,推动了异地备案饲料的有效监管。
四是对接粤港澳检验检疫技术交流与合作。顺利完成了粤港合作项目“电子标签技术———粤港货物物流资讯流通平台技术”研究工作,并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与香港有关部门签署了“共同做好供港活塘鱼检验检疫工作备忘录”和“关于对供港塘鱼运输工具加施检验检疫封识的协议书”。与深圳局、珠海局、广西局和香港卫生署密切合作,认真做好“国家质检总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在航行香港———内地珠江三角洲小型船舶卫生监督领域的合作安排”的组织落实工作,建立了五地卫生检疫机构联络点,相互通报个案和定期监督情况。成功接待了香港工贸署、香港海关、香港食环署、澳门卫生署等的来访考察并进行了业务交流。参与了粤港两地有关过境汽车技术问题的协商活动和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在内地海域处置试点区设置有关工作,业务交流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大和上升,推动了粤港澳检验检疫合作的深入发展。
五是对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合作。与深圳局、珠海局签署了《关于深化合作促进广东外经贸大发展备忘录》,并进一步加强了与海关的协调,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广东省内出境货物的直通式放行。分别与汕头、湛江、惠州、阳江、梅州等地政府,广东省质监局以及广州港集团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广东省农业厅就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品扩大出口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与香港驻粤经贸办、香港工业总会、香港玩具厂商会等在广州联合举办了政策宣传贯彻会,有效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六是对接执法稽查合作。研究制定了《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联合执法与执法稽查合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执法稽查合作协调小组会议。与广东省公安厅建立了协作执法合作机制,与福建、贵州、湖南、厦门、深圳等局全面开展了跨区域执法稽查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在协作办案打击买卖检验检疫单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七是对接检验检疫科技合作。与福建局就签订科技合作协议、推进两局科技合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协调,拟在科研工作、人员培训、检测技术、实验室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互通有无,优势互补。
泛珠合作取得五大成效
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和通关司的具体指导下,广东局扎实推动各项检验检疫业务合作,为深化泛珠区域检验检疫合作、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检验检疫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广东局牵头负责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合作计划》确定的5个合作项目已全部制订方案并扎实推进。与深圳局、珠海局以及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建立了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与港澳特区有关部门的合作层次和范围不断提升和扩大,建立完善了包括检验检疫内部双边、多边以及检验检疫与地方政府、港澳特区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区域内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沟通与交流渠道进一步畅通。通过开展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内部建立了联络员会议制度,成立了合作项目工作组,进一步丰富和畅通了区域内部信息互通渠道。同时,利用“粤港深澳珠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与食品安全控制会议”例会制度、粤港双方互访制度以及粤港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信息和情况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密切了与港澳的信息沟通。
三是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效能进一步提高。与区域内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大通关”战略,认真做好出入境货物电子转单、绿色通道制度和通关单电子联网核查的组织落实工作,直通式放行制度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积极推进电子标签、GPS电子锁等技术在供港活猪、蔬菜监管中的应用,大大加快了出入境货物通关验放速度,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效能进一步提高。
四是检验检疫执法把关的合力进一步增强。通过组织实施异地原料监管、异地动物饲料生产企业监管、进口花卉种苗监管等合作项目,实现了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降低了质量安全风险。通过组织实施区域性口岸疾病防控、外来有害生物通报、评估、预警、快速反应等合作项目,及早发现、提早防控疫病疫情,最大限度防止出现口岸公共安全事故。通过与区域内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及省公安厅开展执法合作,检验检疫执法把关合力得到不断增强。
五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紧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全力组织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双转移”战略,提出了促进“双转移”战略的9条措施,并全力抓好落实,为企业顺利转移、实现产业优化升级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先后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工作措施。广东局有关工作也由此得到了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赞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围绕广东省中心工作,思考积极,服务主动,值得充分肯定”。
泛珠合作面临的新挑战
当前,检验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还在继续,帮扶企业走出困境,任务仍然艰巨;另一方面,4月下旬以来,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蔓延,落实口岸防控措施事关大局,责任重大。此外,《食品安全法》刚刚实施,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球关注,任重道远。
在这一非常时期,对检验检疫机构来说,既是考验,又是责任,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为此,我们要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检验检疫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特别是泛珠区域的检验检疫机构,目前已迎来了很多难得的发展机遇。其中,《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使泛珠区域合作提升为国家战略,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同时,《纲要》的实施,为泛珠区域检验检疫合作与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内涵,提供了新的机遇,赋予了新的使命。
一是构建泛珠区域开放合作新格局,需要检验检疫参与和推动。《纲要》明确提出,要以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为重要平台,大力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全面加强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经贸关系,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分工,率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可以预见,随着泛珠区域外经贸快速发展、交通网络的完善、统一市场的形成、产业转移与产业合作的深入,将会极大地提高区域内对外开放口岸的使用效率,势必改变泛珠区域现有口岸的格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尚方宝剑”,利用我们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基础,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来探讨区域合作与发展问题,坚持与时俱进,顺应潮流,转变观念,改革模式,努力构建泛珠区域出入境货物科学高效监管新机制,为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可谓大有作为。
二是促进泛珠区域科学发展,需要检验检疫参与和推动。《纲要》明确将泛珠区域合作纳入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继续深化合作,促进东、中西部地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泛珠区域是国家全面实施CEPA,推动港澳经贸关系发展的前沿地带,是对外贸易比较活跃的区域。当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外贸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外贸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益,既是泛珠区域各省区应对金融危机、迫在眉睫的重要举措,也是着眼未来,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而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将工作融入到发展大局中,不断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务必要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机构在市场准入、技术手段、贸易措施、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建立更加有效、更加健全的检验检疫把关和帮扶体系,在服务泛珠区域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战略部署上,在服务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战略部署上,在服务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上,可谓大有作为。
三是维护泛珠区域经济社会安全,需要检验检疫参与和推动。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前提。泛珠区域内国境口岸点多、线长,出入境货物种类和贸易方式复杂多样,口岸疫病疫情防控和商品质量把关难度大。因此,维护泛珠区域经济社会安全,既是政治任务,也是责任所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胆改革创新,完善通关协作新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把关意识,提高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构建泛珠区域口岸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联防联控新机制,可谓大有作为。
深化合作提出六点建议
泛珠区域的合作已对泛珠区域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也为泛珠区域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以贯彻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和完善合作机制,加深友谊,共同构建和谐、高效、互动的检验检疫合作平台,努力打造泛珠区域检验检疫业务协调发展、技术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把关监管严密、通关机制灵活高效的新格局,为泛珠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检验检疫机构应有的贡献。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深化泛珠检验检疫合作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第一,抓住机遇,全力推行直通放行制度。经过广东、深圳、珠海三局的努力,广东省内已全面推行了直通放行制度,但深度和广度与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尚存差距。日前,广东省发改委已启动了与泛珠各省区共建内陆“无水港”的研究探讨工作,同时,广东省口岸办也将力推泛珠区域口岸合作。为此,建议泛珠区域各直属局给予密切关注,抓住机遇,适时介入,力争利用泛珠区域共建“无水港”和全面加强口岸合作的契机,促成对出境货物在泛珠区域内率先实现跨省、跨关区直通放行。
第二,大胆改革,积极推进电子标签技术的应用。建议以广东局试点推广的供港活猪电子耳标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与湖南局、江西局、四川局、深圳局的业务合作,在供港活猪上全面采用电子耳标,实现对出口活猪的全过程监管。同时,积极推动国家质检总局“大通关”项目“电子监装查验系统”的试点应用,在湖南、广西、江西等产地局和广西、广东、深圳等口岸局,推广应用出口烟花爆竹集装箱监管电子标签技术,在广东、深圳局全面推广应用供港蔬菜车辆监管电子标签技术,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执法把关工作效能。
第三,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加强产地与口岸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建立完善适应法律要求、监管有效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继续深化广东局与深圳局、珠海局的合作,尽快签订《粤深珠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合作方案》,共同推进供港澳食品直通放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湖南等局共同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加强供港猪肉原料、蔬菜基地的监管协作,切实保证供港猪肉、蔬菜的足量安全。在2005年建立的“粤、桂、琼、珠四地出口水产品规范化管理合作机制”基础上,将其他泛珠区域地区直属局纳入该合作机制,实现泛珠区域出口水产品原料的规范流通。
第四,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区域口岸疫情防控合作。泛珠区域东向台湾、南联港澳,西接东南亚,维护区域经济安全,做好疫情疫病防控工作,意义深远。应进一步加强区域卫生检疫合作,完善与区域内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卫生检疫业务互访交流及培训制度,积极开展访问学者的学习活动。加强与热带病联防组各成员单位以及香港、澳门卫生署的沟通,进一步健全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网络。继续做好热带病联防工作,强化对重点关注传染病的监控,构建更为科学、完善的热带病联防长效体系。加快推进动植物检疫监管合作,尽快建立泛珠三角区域进境种苗监管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内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口岸查验与后续监管、产地与离境口岸合作协调机制,实现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制定泛珠区域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重点。
第五,狠抓落实,积极推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做好《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联合执法与执法稽查合作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加强信息沟通,严厉打击扰乱外贸秩序等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为泛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开放、规范统一的市场发展环境。
第六,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区域检验检疫科技合作。探索泛珠检验检疫科技合作新途径,拟定科技合作框架,提出科技合作需求,全面推动泛珠区域科技合作。建立区域检验检疫业务委托合作机制,突出发挥各自实验室优势,力争实现检测资源共享,相互弥补检测领域的不足。建立区域实验室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技术交流,定期组织开展有关实验室技术交流、科研合作、培训等,推进区域检验检疫科技合作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