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强化联防联控 有效防控疫情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关键时候,加强检验检疫区域间合作,必将对检验检疫事业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就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如何联合防控甲型H1N1流感入境传播,我认为应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联合防控甲型H1N1流感入境传播的工作机制,构筑起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有效屏障,

  一、云南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采取的主要措施

  墨西哥和美国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云南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采取一系列防控措施,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入。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口岸疫情防控工作。4月25日、2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防止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入我国的紧急公告》、《关于防止墨西哥和美国甲型H1N1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后,云南局及时下发了《关于严防国外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通过云南口岸传入的紧急通知》,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各项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疫情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迅速组织开展全省口岸疫情防控工作。4月30日晚,云南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全国质检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全省检验检疫系统视频会,贯彻落实总局紧急会议和省政府4月29日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再部署、再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

  (二)周密部署,措施有力,扎扎实实抓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云南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11项措施快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一是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国家的入境飞机实行远机位或专用廊桥停靠,将体温监测关口前移,对入境人员采取了2次体温检测措施;二是加大对口岸入境人员的体温监测工作力度,购置、更新了所有口岸的远红外体温检测仪共43台;三是严格执行入境人员健康申明卡制度。5月1日开始对所有入境人员要求书面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5月18日启用新版“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四是发放“就诊方便卡”;五是加强对入境交通工具和口岸区域开展卫生处理工作;六是在口岸利用电子大屏幕滚动宣传总局公告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印发宣传折页,对出入境人员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七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防控工作需要;八是加强对来自受染地区货物、邮寄物及旅客携带物的检疫工作,加强储存场所监管;九是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十是加强口岸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十一是签订了履行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了工作纪律,推行了问责制。据统计,自4月30日执行总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零报告制度以来(截止5月22日18:00),云南局查验入境人员427108人(其中来自疫情国家和地区人员13630人次)、入境航空器279架(其中来自疫区航班135架次)、船舶39艘(其中来自疫区船舶13艘次,泰国)、车辆43536辆,查验旅客携带物总数48696件,截获物11152.99公斤。查验中发现发热或其他症状病人62例,分别来自缅甸、老挝、美国、韩国、新加坡、泰国、越南、印度、日本、马来西亚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经排查后,移交地方卫生部门和指定医院,都已排除甲型H1N1流感嫌疑。

  (三)构筑防线,科学应对,加快推动“3+1”防线建设步伐。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中,按照探索建立《云南省边境地区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疫病联防联控“3+1”防线机制建设》(以下简称“3+1”防线建设)的思路,云南局在“联”字上下功夫,在“防”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见行动,在“控”字上见成效,有效地防止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从云南口岸传入,受到了总局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云南局抓住这次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机遇,积极向有关部门宣传联防联控“3+1”防线建设机制,争取将联防联控“3+1”防线建设推向深入。“3+1”防线建设,是云南局经过长期工作实践,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结合云南边境地区疫情疫病防控工作中的困难和体制机制不适应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来的,即:第一道防线是指依法在云南边境设有检验检疫机构工作点的13个国家一类口岸、7个国家二类口岸实施的卫生检疫及动植物检疫措施;第二道防线是指在省政府及各边境州市县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部署,形成多部门协作的联防联控措施;第三道防线是指在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动员边境州市、县、乡村,由边境居民及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控措施,构筑疫情疫病防控的人民防线;境外(+1)防线是指有效利用双边协议,与毗邻三个国家边境地区政府及卫生、农业等机构的沟通、联系及防控合作,使邻国越南、老挝、缅甸在暴发疫情疫病后,能主动迅速将情况通报我方,在境外立即行动、与我同步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将疫情控制在国门之外,构筑起边境地区疫情疫病防控的一道防线。

  二、云南局对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如何联合防控甲型H1N1流感入境传播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一个多月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按照党中央提出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是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入境传播的重要途径。因此,云南局建议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联合防控甲型H1N1流感入境传播的工作机制,构筑起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有效屏障,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地方政府在口岸、通道、边境线上的防控工作职责和任务,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我们的工作职责。

  (二)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联合防控有效工作机制,成立协作工作小组,加强协调配合,实行联防联控,提高防控效能。

  (三)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应对甲型H1N1流感信息沟通与共享工作机制,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四)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技术交流,共同商讨防控工作重点或难点问题,密切跟踪和研判疫情动态,研究制定并落实联合防控的相应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做到科学、可行、有效。

  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云南局将认真履行检验检疫职能,主动与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机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强化各项联防联控措施,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入。

作者:范国珍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9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