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重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向家坝水电站建设的深入推进,绥江县城整体搬迁建设已启动。为保证新城建设质量安全,云南省绥江县质监局认真履职,针对建材需求量特大的实际,积极主动加强建材质量管理。
据对16个厂家生产的沙石料抽样检验的情况看,建筑用机制砂抽样12组,石粉含量合格率仅为8.3%,质量堪忧。这一情况引起了绥江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于5月23日首次召开了全县建筑建材质量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各尽其责,配合质监局共同做好地方性建筑建材质量管理工作。各企业也应吸取教训,加强整改,提高沙石产品质量,对生产不合格沙石料的厂家,将给予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绥江县质监局按照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去年灾后重建中建材质量问题,对建材生产企业和建设施工单位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水泥厂、砖厂和砂石料厂要提高认识,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整改,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建设施工单位要自觉履行产品进货验收制度,对进场材料要严格把关,采购和使用合格的产品,杜绝把不合格的建材用到建设工程中;二是建材生产企业要统一按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水泥生产要严格执行GB175-1999国家标准,确保水泥产品的强度,控制好安定性等指标,加强计量管理,确保袋重合格。烧结砖要严格执行GB5101-2003国家标准,单块砖抗压强度要达到10MPa以上,外形几何尺寸合格。砂石料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14685―2001建筑用碎石标准和GBT14684―2001建筑用砂标准执行,碎石含泥量和砂石粉含量必须符合以上两个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