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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质监采取举措加大《食品安全法》宣贯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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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监管能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福州市局推出“四举措”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力度。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法》审议通过后,福州市局立即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骨干培训班等培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使全系统监管人员知法、懂法,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食品安全法》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通过举办企业培训班,向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规汇编,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画,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贯活动,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截止目前,福州市局共组织3场《食品安全法》培训会,培训食品企业370多家,发放宣传材料670多份。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使企业负责人及时了解、正确掌握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规定,促使其自觉守法经营。

  三是加强乡镇监管网络建设,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由于质监部门只在县级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成了薄弱环节。为此,福州市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制度,着力构建乡镇监管网络。通过层层选拔、聘用了19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这些协管员分布在各个村、乡(镇)、社区、街道,他们编织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环环相扣的社会监管网络,全面加强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

  四是结合“质量安全年”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四查、三整治、五加强”要求,积极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目前,已有556家食品生产企业和80家食品小作坊提交了自查报告,新增食品添加剂备案企业54家。通过对232家次企业的检查,督促提高添加剂管理意识,改进添加剂的进货、使用等制度落实。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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