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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从11月起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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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27日报道:上海市环境保护局5月26日透露,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对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这是继上海1999年提前实施国一标准、2003年提前实施国二标准,2007年起在公交、出租行业提前实施国三标准基础上又一新车源头控制污染的重要举措。

  相比按照国家既定进度实施排放标准,上海提前实施排放标准后累计削减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达45万吨左右,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的前提下空气环境质量的优良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后,相对于国三标准,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30%左右,颗粒物排放更可降低80%以上,环境效益将进一步显现。

  新标准实施后,上海新车排放标准将与欧盟的现行执行标准(欧Ⅴ)进一步缩小差距,即从1999年实施时的相差7年缩短到相差3年。为保证国四标准的顺利实施,上海已于今年2月份发布了《车用柴油》和《车用汽油》地方标准,上述两项标准将于今年9月和10月分别实施。

作者:陆文军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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