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好《食品安全法》,自5月份以来,云南省大理市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注重实效、内外兼顾、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多种方法,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大理市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与当前职能转型的探索结合起来,运用到实际监管工作中;将《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列入岗位大练兵范围,以考促学,确保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市工商系统各基层分局、所宣传栏公布了《食品安全法》全文,供辖区经营户阅读学习;组织干部深入社区、校园、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扩大社会知晓率;发挥基层维权联络站点的宣传阵地作用,向联络站点分发宣传资料;以开展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为契机,将《食品安全法》条文印发到食品经营户手中,并指导他们学习理解,遵照规定要求建立制度和台账,增强自律意识。
同时,结合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该局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食品摊贩的整治,10个基层分局、所逐一与经营户签订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辖区管理责任书。截至目前,该局已印制悬挂《食品安全法》、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