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皮鞋品种繁多,价格多样,销售量大。为加强对皮鞋市场的社会监督,让消费者客观、准确地了解皮鞋市场的状况,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期委托山东省皮革工业检测中心对市场上销售的省内外72家企业生产的72种男女胶粘皮鞋进行了比较试验。
一、采样情况
近期,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进行皮鞋样品采集,分别从济南、泰安2个城市的16家大、中型零售商场、鞋类批发市场、品牌专卖店等经销场所随机购买,共72个样品。购买商场主要有:山东银座商城、济南银座地下广场、山东银座八一店、济南人民商场、济南嘉华购物广场、贵和商厦、济南华联商厦、齐鲁鞋城、济南鞋城、瑞蚨祥鞋城、泰安中百大厦、泰安东方鞋城等地购买,价格从每双60元~299元不等。样品标称产地包括浙江、山东、广东、重庆、福建、江苏、四川、河南等地。
比较试验样品基本囊括了国内市场销售的不同档次的产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比较试验依据及测试项目
本次比较试验按照QB/T 1002-2005《皮鞋》标准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一)参考标准:QB/T 2673-2004《鞋类产品标识》
(二)测试项目:感观质量、帮底剥离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产品标识。
三、比较试验结果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72个样品中,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有63个,合格率占87.5%;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主要有成鞋耐折性能、帮底剥离强度、产品标识等。有4个样品内在质量不符合标准,有6个样品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其中4个样品未标注鞋帮材料、2个样品执行标准标注错误。
特别说明:
(一)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不代表该品牌其他批次、规格产品的质量状况。
(二)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只对样品负责,任何企业和单位不得使用本次比较试验结果进行广告宣传,也不得利用比较试验结果贬低同类产品。
(三)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供消费者选购皮鞋时参考。
四、比较试验中标识方面的问题
(一)标准标注问题。有些生产企业对标准的理解和使用存在一些问题,少数企业将执行标准QB/T 1002-2005误写为QB 1002-2005;把推荐性标准写成强制性标准;有一家企业还在使用QB 1002-1997已作废标准。
(二)鞋号标注问题。中国鞋号(毫米码鞋号)自199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在QB/T 1002-2005《皮鞋》和QB/T 2673-2004《鞋类产品标识》两个标准中都明确规定必须使用中国鞋号。有个别企业在鞋盒上标注中国鞋号,如240,在鞋帮上却标注38。
(三)帮面材料标注问题。应注明主要鞋帮材料,如:牛皮、羊皮、猪皮、二层革、合成革等,不能笼统地写“真皮皮鞋”“皮鞋”,更不能乱标材质。如有的厂家在鞋盒上事先印好各种材质,再根据情况在材质前打勾,明明是牛皮面的鞋,却在牛皮、羊皮前都打上勾。
(四)生产日期问题。虽然在QB/T 2673-2004《鞋类产品标识》标准中没有规定要标注生产日期,但在QB/T 1002-2005《皮鞋》标准的7.1.1明确规定“每双鞋或内包装里应有检验合格标识及生产日期”,所以建议企业写明生产日期。
(五)标注内容更新问题。有些企业外包装标注的电话、传真、地址等信息已发生变化,但未及时更改,消费者无法与企业联系。
五、消费者如何选购皮鞋
(一)购买皮鞋时,首先要选购标有商标、制造厂名、厂址、鞋帮材料、检验合格标识的鞋。一般名牌厂家生产的皮鞋穿着舒适度较好。
(二)检查皮鞋鞋面质量。皮鞋表面应端正平服,无皱纹和伤残,同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厚度、花纹基本一致。用大拇指按压皮面,皮面皱纹细小,松手后细纹消失的为较好的天然皮革,松手后仍有明显皱纹的是皮质较差(松面)的天然皮革。
(三)检查皮鞋做工。看是否有断线、开线,鞋帮缝合线是否整齐规范。特别是胶粘皮鞋帮底结合部位,应该粘合平整无沟坎,用拇指按压帮底结合部位,不应有开胶或脱线迹象。观察两只鞋的长短、宽窄是否一致。
(四)检查鞋里。用手触摸鞋里面和内底上,不能有凹凸不平现象;内底不能露钉尖、钉尾;鞋垫应牢固、平整。
(五)检查鞋跟。鞋跟应安装牢固、平正,用手掰不应有变形或松动,同双鞋鞋跟大小高矮对称。将鞋平放在柜台上,质量好的鞋应平稳,后跟掌面全部接触台面,手按上去不摇晃。
(六)试穿。试穿时应不顶脚、不挤脚、不压脚面。
(七)向商家索要发票和三包凭证,作为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