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批准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基本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石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7家单位继续授权。
这7家单位已按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经审核,国家认监委批准这些单位可以继续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名义,在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国家认监委要求这7家单位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