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即将出台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听取来自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政府有关部委、一些国家驻华大使馆以及木质包装生产、使用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1998年以来,木质包装传带林木有害生物问题起引起全球广泛关注,但由于各国对进出境木质包装提出不同的除害处理标准,木质包装检疫措施也各不相同,进出口企业不但难以掌握,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贸易带来负面影响。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制定并发布了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并于2003年7月开始生效。该标准生效以来,有关国家陆续参照国际标准,制定或修改了本国的木质包装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认为,实施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可以进一步提高进境把关效能,更为有效地防止林木有害生物传入,同时有利于转变检疫监管模式,加快通关验放速度,确保我国进出口贸易顺利进行。
在听证会上,国家质检总局代表介绍了起草两个管理办法草案的背景情况、木质包装国际标准和草案基本内容。各界与会代表就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监管方式、标识管理等各自关心的问题,作了陈述发言。国家质检总局还将于4月20日就这两个管理办法草案在广州举行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