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店大欺客”。传统意义上,这种说法指的是一旦经营规模扩大,拥有了市场强势地位,一些商家会表现出对顾客的不友好甚至是欺凌的态度。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这话依然管用,但“客”的范畴却有所变化,它不光指一般的消费者,还包括那些与“店方”存在交易关系而自身又不够“大”的供应商。也就是说,现在有些“店”做大了,不仅可以做到消费者和供应商“两头能吃”,还能“两头通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要搞清这个问题,首先得弄明白现在的“店”都是怎么开的。基于低成本乃企业生存之本这一理念,现在的零售业界形成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经营模式:一种是从事先选定或培育的固定的生产厂家直接进货,业务流程围绕低成本运行,另一种是既不固定也不培育供货厂家,而是面对众多厂家的代理商大范围采购,通过代理商竞争获得低价。前者以沃尔玛为代表,可以称作“沃尔玛模式”;后者以家乐福为代表,可以称作“家乐福模式”。如果说沃尔玛模式盈利主要是通过商品的进销差价和通过降低供应链管理成本来获得,那么家乐福的盈利模式则主要是通过对供应商的强势政策间接获得的。
虽然两种模式走的都是以低成本实现盈利的路子,但由于家乐福模式不用像沃尔玛模式那样必须既要对经营过程进行严密的管理,又要注重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只要最大限度地压低供应商的供货价格即可获得利润,无须劳神费力,所以更受商家们的推崇,而现实市场中这种模式也得到了更多效仿。不过,零售商都采用家乐福模式,对于供应商而言却不是什么好事。一方面,供应商要想成为零售商的主顾,就得展开残酷的低价竞争,另一方面,供应商们还得对零售商时刻保持敬畏,即使它的态度苛刻且不友好。
随着家乐福模式被越来越多的零售企业和大卖场效仿和推广,其弊端也在实践中不断暴露且日益突出。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这种模式很容易导致市场恶性竞争,并催生大量的商业纠纷和严重的商业腐败,威胁到零供关系的公平和平衡,甚至对整个产业链的和谐发展和消费环境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2007年,在郑州曾发生过一起因供应商对家乐福的多项措施不满而采取报复行为,从而引发流血冲突的恶性事件。
近日,由中国供应商研究中心等机构发布的《中国供应商生存状态调查》报告,对家乐福模式之弊进行了集中呈示。报告显示,目前供应商群体以中小企业为主,绝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零售商是零供双方中掌握话语权的一方,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供应商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因时常面临强行压价的威胁,许多供应商盈利艰难甚至亏损。报告还首次披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零售商应制定一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生产条件进行检查,但实际上许多零售商并不按标准行事,有的甚至既没有供应商标准,也从不对供应进行检查。这极有可能使一些低价黑工厂成为供应商,从而让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家乐福模式之弊已经引起许多国家的重视,这种模式开始遭遇来自市场和政府方面隐性或显性的抵制。在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家乐福曾因其运营模式无法实现而黯然撤出。然而在我国,由于市场环境还不够成熟,市场法制尚不健全,加之以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为支撑的“中国制造”产能太大,使得终端在市场博弈总能占据优势地位,这就让家乐福模式有了存在的条件。
为了协调市场零供关系矛盾,我国政府两年前曾出台了《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一些地方也制定过类似政策,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因此,要清除家乐福模式之弊,解决当前零供关系紧张的矛盾,必须尽制定出台更具法律效力的管理规定,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推动对扼制“滥用零售商优势地位”行为细则的制定,同时加强政府干预,引进公益诉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