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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认真宣贯新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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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5月1日,新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正式施行。近日,湖北省质监系统认真抓好新条例的宣贯工作,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条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宣贯。湖北省质监局印制了新条例3万册,全部发放到局机关、省特检院、省特种设备协会、各市州局和相关企业,并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考核培训班上对新条例上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讲解,各市州质监局也相继组织了学习宣贯培训活动,全省累计受训4000余人次。武汉市质监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学习,组织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开展研讨,完成新《条例》轮训,并分别召开全市电梯安全会议、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安全会议,集中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单位,实施"点对点"宣贯;宜昌市局深入到城区、宜都、枝江等部分企业举办新《条例》宣贯班7次,听课人数达1300多人;十堰市局组织各县市局、城区监管分局分期分批开展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新《条例》宣传培训活动,累计参加人数达350余人次;孝感市局组织103家使用单位及企业进行了《条例》的集中宣讲培训;咸宁市局结合咸宁工业园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较集中的情况,组织园区59家企业进行了集中宣贯培训;恩施州局组织对电梯、游乐设施和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开会宣传和上门检查宣传;潜江市局与江汉油田安全处共同组织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讲会,参加人员包括油田各二级厂、处、公司安全负责同志,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天门市质监局向该市领导汇报工作时,同时汇报新修改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在市安委会联系会议上专门宣传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争取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领导对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二是报刊登载答记者问。湖北省质监局于4月30日在湖北日报上登载《编制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网-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就新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答记者问》,介绍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宜昌、荆州、潜江、天门等市州也相应的在报刊上做了宣传,全省报刊累计刊登有关新条例的消息20余条。

  三是播出领导电视访谈节目。湖北省质监局分管副局长刘嗣元做客湖北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特种设备安全,于5月1日下午17:30在湖北省电视台公共频道播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出租车移动屏幕宣传。4月29日-4月30日,省局在13000多台武汉市出租车显示屏上连续10次播出宣传口号"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敬请市民关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促进和谐湖北建设"等口号。

  五是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湖北省质监局在局机关门口显眼处张贴4张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海报,全省系统累计在重点企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张贴宣传海报400余份,悬挂标语200余条。孝感市局在局大楼前悬挂了 "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推进特种设备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的横幅;天门市质监局和特种设备相关单位拉宣传横幅56条,办宣传专栏69个。

  六是组织街头咨询活动。武汉市质监局在中山公园举办了主题为"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大型宣传活动,向市民赠送新《条例》、安全知识读本、安全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许多游客就特种设备有关问题向现场专家进行了咨询。随州市质监局在城区人员密集区设置宣传台,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200多本;神农架林区局在工厂、街道张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画,开展"关注气瓶、关注安全"的宣传进社区活动,认真解答群众的咨询,向市民免费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200余册。
  
  下步,湖北省系统将进一步利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继续大力学习宣贯新条例,开展特种设备"百日宣传"活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顺利实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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