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广西自治区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流通领域肥料商品的质量定向监测,共抽查全区主要农业生产使用的肥料商品293个批次,合格率 76.8%。其中抽查我区企业生产的肥料83批次,不合格21批次,合格率74.7%;抽查外省企业生产的肥料210批次,不合格47批次,合格率 77.6%。
抽查显示,广西今年一季度流通领域肥料商品合格率与前两年同比有所下降,比2007年一季度下降9.2%,比2008年第一季度下降2.0%,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企业生产的肥料合格率下降。这次抽检企业生产的肥料83批次,不合格21批次,合格率74.7%,比2008年第一季度下降6.0%。本次监测抽查某企业的4个批次样品,全部不合格,其中2个批次产品的总养分不到10%。二是乡镇一级农资经营门店销售的农资商品质量偏低。
从近年来的监测结果显示,在管理规范的市一级农资市场销售的肥料商品质量普遍较好,县一级次之,乡镇一级问题较多。劣质、不合格肥料主要在乡镇一级农资经营门店销售。三是高浓度(总养分≥40%)复混肥料合格率高于中、低浓度复混肥料。这次抽检高浓度复混肥料64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 84.4%,其中只有1个批次总养分达不到标明值一半,占不合格产品的10.0%,9个批次主要是单组分不合格,总养分偏差较小;抽查中,低浓度复混肥料 142批次,不合格39批次,合格率72.5%,其中总养分达不到标明值一半的有9个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23.1%,总养分达不到标明值80%的有18 个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46.2%。四是劣质肥料质量之差,令人触目惊心。本次监测中不合格的68个批次样品,总养分达不到标明值一半的有14个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20.6%,总养分达不到标明值80%的有26个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38.2%。其中,有一个肥料样品有效养份为零,比农田土壤的肥效还差。
针对当前我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质量状况,广西自治区工商局为此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农民在购买肥料、农药等农资商品不可贪图便宜,要到合法、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要索票索证索卡。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就近到当地'12315红盾护农联络站'投诉或到工商、农业等部门申诉,以免耽误农时并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