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临安食品安全评价性检测结果公布本地产食品检测合格率为98.46%
近日,浙江临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临安市2009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检测结果情况通报》。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临安市2009年度食品安全监测抽检计划》对我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制作)、销售的食品及部分餐饮企业自制的食品和产自太湖源、青山湖、板桥、昌化、龙岗等地的鲜笋、茶叶进行了评价性检测。本次评价的品种主要以腐竹、茶叶、糕点(面包)、酱腌(泡)菜、鲜笋、豆芽菜、油条、熟食制品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或时令食品为主。
本次共抽检72个批次,65个为本地产食品,只有1个不合格,合格率达到98.46%,外地产的的7个检测样品中,5个不合格,合格率仅为28.57%。我市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检测情况总体良好。茶叶、糕点(面包)、鲜笋、豆芽菜、油条等食品均符合相关规定,可放心消费,但腐竹、酱腌(泡)菜、熟食制品等3个品种6批次不合格,它们分别是安徽泾县紫阳酱制品厂生产的紫阳酱菜,衢州市衢江区久久香豆制品厂、福建省闽侯县上街永峰腐竹厂、尤溪县鸿盛豆制品厂、福建省顺昌县钱街豆制品厂生产的腐竹。
这些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春季适宜微生物繁殖,而一些食品销售摊位缺乏必要的调温设备,防蝇防尘设施缺乏或未启用;二是贮存时间过长或操作人员不良的卫生习惯导致食物被污染;三是由于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不够合理,或是未能做好产品的原料验证和出厂检验,部分不合格食品不排除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相关部门已予依法查封,并加大了对“问题食品”的监管,也欢迎群众举报投诉。
目前正处于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多发季节,消费者要注意春季的饮食安全,应到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正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食品,注意销售场所的储藏条件,仔细察看食品包装标识,确认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生产地址等,如发现产品有变质迹象,如胀袋、异味、分层、包装破损等,应立即停用,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避免可能造成的伤害;建议消费者慎购散装、裸装食品,并注意其标识及保质期、销售环境、产品的卫生防护措施和销售人员的卫生状况,对色泽过于艳丽的产品应谨慎购买,食用无包装熟肉制品前最好进行高温消毒,以降低风险系数;食用时令果蔬宜采用浸泡、削皮等处理措施;凉菜、熟食买回后要尽快食用,做好的凉菜熟食应在两小时内吃完,如果有剩下的,一定要放在冰箱保存,食用前要加热,吃不完的菜不能过夜,最好倒掉,以免影响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