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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分小商店和地摊销售的蚊香产品标识不全质量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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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蚊虫扰人又成了消费者头疼的事情。而对于驱蚊,很多人会选择用蚊香。但如果选用的蚊香质量不过关,就有可能危害人的健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质监局近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一些小摊上销售的蚊香有部分存在标识不全、质量低劣等问题。

  近日,桂林市民钟先生投诉称,他最近在桂林市六合路附近的“跳蚤市场”花12元买了一盒电蚊香片。当天晚上点燃蚊香熏蚊子,蚊香片散发出一股很浓的气味。第二天醒来后,他和妻子都感到头晕,当时钟先生想来想去,不知道是哪里出问题,到了中午头晕症状就消失了。

  可当晚上再点起电蚊香片时,他和妻子又感到头晕,钟先生这才意识到可能是蚊香有问题,拿起包装盒仔细一看,发现这合蚊香压根儿就没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根据钟先生的投诉,记者来到六合路的“六合圩市场”,看到一些地摊上摆放着各种蚊香产品,由于盘式蚊香价格低廉,购买者比较多。盘式蚊香大多包装比较简陋,都用一层塑料纸包裹,内附一张巴掌大小的纸片,上面密密麻麻写着该产品的介绍,价格从两元到4元不等。记者拿了一盘写有厦门某公司制造的蚊香进行核实,拨打包装上的厂家电话被告知是空号。记者又选了一盘写有福建某公司制造的蚊香,拿在手上气味很刺鼻,厂家电话同样也是空号。

  调查中,记者注意到这些蚊香产品上的标识不够齐全,有的包装盒上虽有厂名厂址,但没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的则没有标明主要成分。

  桂林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表示,近来对当地市区的蚊香产品市场进行了初步抽查,发现市区大部分商场和超市销售的蚊香产品标识齐全,较为正规。而少数摊贩和部分小商店销售的蚊香产品则存在标识不全、质量低劣等问题,因其价格便宜,所以也吸引了不少的消费者。

  据介绍,蚊香的主要成分为菊酯,菊酯类灭蚊产品对人是安全的。而一些劣质蚊香是以“六六六”药粉、雄黄粉等成分为原料制成,这些物质对人体具有毒性,长期使用会让人慢性中毒,产生头晕、头痛等症状。

  此外,一些市民通常认为电热蚊香对人体的毒害比传统盘形蚊香要小得多,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这种说法是不太科学的。这两种产品使用的原材料基本相同,有效成分都是具有杀虫成分的化学制剂。它们的主要区别是传统盘形蚊香易产生烟熏,污染相对较大,所以适合在室外、阳台等处使用;而电蚊香和液体电蚊香污染较小,适合室内使用。

  对于购买时如何辨别蚊香的真伪,专家指出,可以从外观、手感、气味等方面辨别。消费者在购买时,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有国家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主要成分、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等标识。如果标注的是消字号或防疫等字样,则不可相信。

  值得注意的是,合格的盘式蚊香点燃时只有黄色的火焰和青白色的烟,而劣质品燃烧时有绿色的火焰并冒黑烟。劣质蚊香表面粗糙,结构松散,有大的颗粒杂质,比较容易被折断,在打开包装和燃点过程中,有股类似樟脑丸和煤油的味道。

作者:徐超 吕耿 庞彩伟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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