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已经开始启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制订工作,将进一步扩大伤残情况的分类情况。 据了解,1996年我国出台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由于有关标准已经不完全符合现有情况,我国决定进一步健全相关标准。据介绍,新标准在伤残情况(如肢体、脏器等伤残)分类上将有所扩大;在伤残情况对劳动能力的影响方面,则要进行重新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