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于2009年4月7日批准发布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编号为DB13(J)77-2009,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1.0.4、3.1.6、3.1.7、3.3.6、3.3.10(1)、3.3.11(4、5)、3.3.12(2、3、4)、3.3.13(2、3、6)、3.4.2、3.4.4、3.4.7、3.5.4、4.1.6、4.3.13、5.2.1、5.3.5、5.4.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