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大连局长效监管机制取得有效进展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大连市质监局把质监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作为干好工作的出发点,用依法行政构建“阳光质监”,在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

  得天独厚的滨海风光和老工业基地坚实的工业基础,使大连市成为最具开放性的北方城市。发达的工业基础和先进的企业文化为质监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管理基础,也对质量监管效能提出了严峻挑战。大连市质监局顺应监管环境的发展变化,在规范市场、加强监管的同时,首先加强对自身的规范与监管。在局长戴克敏带领下,大连质监局在短短的1年多时间里,将依法行政提升了一个大台阶。

  大连质监局始终把维护和提升质监部门社会公信力作为落脚点,并将坚持依法行政作为社会公信的重要前提。为此,他们制定了包括5部分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修改、制定了26个执法岗位的执法依据、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等。一个由质监局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公示制度、过错追究制度、考核培训制度等组成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已经在大连质监局完整形成并被严格遵守。

  为了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该局强化告知、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绩效评估制度以及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建设。每半年对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将行政相对人评议制度、一案一评制度的评议结果纳入考核中,评议考核结果与年度公务员考核和本部门奖罚措施挂钩;每年对全系统的执法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强制性脱产执法培训,开拓执法案卷交流会以及网上论坛等形式,将集中和分散、自学和辅导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该局把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宗旨意识作为规范执法的组成部分,将其付诸执法实践,确立了行政执法“三置一程”的指导思想,即告知教育前置、行政指导中置、行政处罚后置,服务帮扶贯穿全过程。这一指导思想体现了“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的监管理念,为质监工作赢得社会的尊重与支持奠定了思想基础。

  针对执法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大连质监局在反复修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颁布实施了《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不予财产处罚的规定》和《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细化标准》,一方面对19种不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帮扶为主,不予直接财产处罚, 而是先行告知教育和责令整改。一方面按照不同情形确定适宜的罚款额度,将现有自由裁量的236类质监违法行为细化为697项处罚标准。辽宁省质监局充分肯定大连局的这一做法,并在全省质监系统推广。

  大连质监局还对行政执法事项实行限时承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立案、审理、告知、送达、结案等时间进行压缩,避免久拖不结案等现象发生。部分单位率先对执法信息网络平台进行调试,实现当日检查案件,当日上报立案,不仅保证了案件的实效,还避免了涉案企业产生厌烦情绪。

  “阳光质监”收获阳光形象。去年,大连质监局被确定为该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6个示范点之一,同时也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作者:高蕾 杨荣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