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汽车安全带类产品3C认证规则有变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04年第9号公告,汽车安全带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因国家标准的修订而做了相应修订。公告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汽车安全带产品须符合本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进行查询。

  公告称,因国家标准修订,国家认监委对2001年第3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共47种)中《机动车辆类(汽车安全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6:2001)的相应部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予以发布。新规则编号为CNCA-02C-026:2004,自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旧规则同时废止。

作者:马文生 来源: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4年04月0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