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37号《关于全面恢复陆路、水路口岸入境人员填报<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传播,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所有口岸全面恢复入境人员填报“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公告称,在已经恢复航空口岸和深圳与香港通行的陆路口岸填报“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的基础上,全面恢复入境人员填报“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其他陆路口岸及所有水路口岸于5月3日20时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