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批准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国家牧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真空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高分子材料与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动潜油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等9家单位继续授权。
这9家单位已按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经审核,国家认监委批准这些单位可以继续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名义,在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国家认监委要求这9家单位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