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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鲍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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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9年第26号公告,批准对烟台鲍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烟台苹果、烟台葡萄酒、龙口粉丝、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该市第5个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

  烟台鲍鱼具有悠久的养殖历史、较高的知名度和突出的产品质量特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2008年以来全市鲍鱼增养殖面积633公顷,产量183吨,产值9000万元。目前的消费市场上,标明为“烟台鲍鱼”的鲜活鲍鱼产品在国内鲍鱼消费市场上占全国的25%强,已成为烟台市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过程中,质监部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认真收集烟台鲍鱼的历史资料,根据申报程序起草整理了地理标志保护申报材料,详细阐述了烟台鲍鱼的特色,内容涉及产地范围、地理特征、质量特色以及研究、开发、销售、知名度等多方面。由于准备充分,在去年12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上,“烟台鲍鱼”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顺利地通过了专家审查,在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公告期后,正式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

  为继续加大对烟台市传统名优产品的保护力度,烟台市质监局从保护和提高地方特色优势产品知名度,促进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实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不断扩大保护范围,深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巩固和扩大特色产品地域品牌优势。今年一季度莱州梭子蟹获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受理并进入公告期,莱阳梨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近日将向总局提出申请,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运作过程中。

  在积极申报的同时,该局还加强了对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造假行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被假冒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由于保护得力,龙口粉丝出现了近10年来少有的供不应求局面,产品价格一涨再涨,同比增长近20%,产品远销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国家质检总局定为10个与欧盟互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之一。烟台葡萄酒年产量为17万吨,其中10家获得葡萄酒地理标志使用资格的企业的产量达到了12万吨。目前,全市累计已有131个企业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占全省使用地理标志企业的90%以上,每年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300万个以上,特色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作者:李慧 来源:山东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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