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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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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做好全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统计报表工作,4月23日下午,福建省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文平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14位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研究部署了全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统计报表工作。

  经过讨论研究,明确了我省“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阶段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工作要求和具体分工,林文平副局长对此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第一,要及时转发总局的文件精神。将总局《关于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到各单位,并结合福建省制定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要求,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统计报表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工作;“综合统计月报表”由质量工作组负责汇总统计上报,并抄送给省局各处室。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由省局各业务处室直接上报总局对口各司,同时抄送质量工作组。季度书面工作报告由综合工作组负责起草上报,各单位各部门配合。

  第二,及时与国家质检总局沟通,明确填报要求。针对统计报表中存在不明确的项目和内容,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与国家质检总局信息统计组联系,同时在转发文件的报表格式中要加注填报说明,统一全省要求。

  第三,下发的统计报表格式要科学合理。报表的每个项目、每条内容务必做到准确、明了,不让人产生歧义,同时要设计报表填报人、审核人、负责人的签字栏,确保科学合理。

  第四,综合统计月报表中“产品抽检合格率”由福建省质监局监督处负责填报,在下发的统计报表格式中要进行加注。

  第五,要搞清综合报表和专项报表的内在联系问题,确保不重复填报,避免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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