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满足电信业务市场的需要,按照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发展总体部署,4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通知对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电管〔2009〕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为了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满足电信业务市场的需要,按照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发展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服务规范(试行)》,对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现予以印发,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