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了“部分企业违规生产尿素甲醛树脂造餐具”,报道中指出,东莞市桥头进宝美耐皿制品厂和东莞市合顺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生产密胺餐具的情况。新闻播出后,广东省质监部门快速反应,立即对上述两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封了企业生产的产品及原材料,对产品全部进行抽样送检,并责令企业暂停生产。
当天,广东省质监局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密胺餐具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各地严查违法生产密胺餐具的企业,对存在无证生产行为的,一律进行查封,责令停产,依法严肃查处;对获证企业存在使用脲醛树脂原料的,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在有关情况未调查清楚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东莞市合顺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的检查情况。东莞市合顺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属私营企业,成立于2006年,已于2008年4月11日取得了生产食品用塑料工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44-10301-00231),有效期至2011年4月10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仿瓷餐具制品,其生产车间和原料仓内存放有“密胺粉”材料一批。据该公司反映,生产仿瓷餐具使用的原料为“密胺粉”。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生产的产品成品及原材料“密胺粉”进行查封,全部抽样送检,并责令企业暂时停止生产。
(二)对东莞市桥头进宝美耐皿制品厂的检查情况。东莞市桥头进宝美耐皿制品厂属个体经营企业,成立于2005年,正在申办密胺餐具生产许可证,并已于2009年4月9日获得了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密胺餐具,其生产车间及原料仓内存放有“密胺粉”和“氨基模塑料”等材料一批。据该企业反映,上述这两种原材料均是用于生产密胺餐具的。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生产的产品成品及原材料进行了查封,全部抽样送检,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此前,我省东莞市质监局曾于2009年3月31日根据举报对该企业无证生产密胺餐具的行为进行过查处。当时现场全部为出口产品,企业出具了有关单证,现场未发现内销产品。为进一步调查,该局查扣了企业的销售单据。调查发现有内销单据,因此,该局已按无证生产立案查处。
(三)对其它密胺餐具生产企业检查情况。省质监局自2009年4月12日起部署开展了全省范围的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各地严查违法生产密胺餐具的企业,对存在无证生产行为的,一律进行查封,责令停产,依法严肃查处;对获证企业存在使用脲醛树脂原料的,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在有关情况未调查清楚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目前查明,目前查明,我省有获证生产企业10家,已受理并正在办理许可证的6家(其中4家现场核查已通过,正在检验之中)。
近日,专项检查行动中新发现无证生产密胺餐具企业2家,共查处无证生产密胺餐具企业7家,查获无证生产密胺餐具814785个,涉嫌使用氨基模生产密胺餐具4宗,发现氨基模79.925吨,查封涉嫌使用氨基模作原辅料的密胺餐具515958个。
自2006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启动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许可工作以来,广东省质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动我省密胺餐具生产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截至目前,我省获证的密胺餐具企业共10家,正在申请企业6家。
(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查处未获生产许可证生产密胺餐具的行为。按照总局的部署,我省各级质监部门积极组织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密胺餐具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11日,全省共检查有生产餐具能力、2008年1月前曾经生产过密胺餐具的无证企业21家,对其中5家存在无证生产密胺餐具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其余16家和现场未发现生产内销密胺餐具的企业,要求他们在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前不得生产内销的密胺餐具。
(三)根据质检总局的部署,组织专项监督抽查。2008年12月,我局组织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抽取12批次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对甲醛限量值的要求。
广东省质监部门正进一步分析摸查密胺塑料模具生产企业的状况和特点,扩大执法检查范围,加强对地下隐蔽生产点的执法检查,将对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密胺餐具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生产的产品一律予以查封,并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并从严给予处罚;对自觉规范生产的获证企业将加强帮扶引导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