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义乌检验检疫局制定出台了《义乌检验检疫局举报出入境货物违法案件奖励办法》,在辖区内全面施行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
今后,对于举报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的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在经检验检疫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后,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根据举报情况的性质、与查证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和举报人对案件查处的贡献情况等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两万元。该局还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的实施,是义乌检验检疫局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提高执法有效性及保障检验检疫工作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出入境检验检疫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强化公众参与度,扩大社会监督面;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氛围,将促进义乌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