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县两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和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对安全监察、检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责任追究。近日,四川眉山质监局结合实际,提出五项措施落实市、县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责任追究,全面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责任追究体系。
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行“一岗双责”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负全面责任,并与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承诺书》,对监管工作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到位等情况,由市局领导对县区局“一把手”进行约谈。
二是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规定,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考核管理,与特种设备许可人员签订《注册登记和作业人员审查责任书》。
三是按照“谁检验、谁负责”、“谁核发、谁负责”的原则,与检验人员签定《特种设备安全检验责任书》,严格规范填写和管理保存好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确保可追溯到源头和具体责任人。
四是按照“谁发现、谁报告”的原则,安全监察人员和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和能耗严重超标的,县区局应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检验机构应及时告之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质监部门报告。否则,将按《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是按照落实特种设备“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县区质监局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重点监控设备实行定人定岗管理,与设备使用单位逐户签定《重点监控设备安全责任书》。